ROC和PRC互不隸屬?
「有主權才有國家!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上面是賴清德先生於520總統就職典禮中發表的公開演講,無異於「兩國論」的進階版。按:李登輝總統於1999年接受「德國之聲」(DW)專訪,宣稱「兩岸關係定位在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引發海內外軒然大波。而賴總統甚至拿掉「特殊關係」,兩岸更彷彿已是各自獨立分治的兩個主權國家,難怪引發大陸黨政軍機關連日強烈抨擊,更有無預警的兩日圍島軍演。
美國喬治鎮大學教授、CIA負責東亞事務的前副局長韋德寧(Dennis Wilder),5月底接受「彭博新聞網」電視專訪,認為賴總統的就職演說有點激怒北京:
「William Lie(賴總統英文名)講的有些過頭,未曾說與對岸磋商是遵循中華民國憲法,這麼說是危險的,因為脫離了一個中國的觀念。所以我擔憂現在是處於一個稍微緊張的期間,北京和華盛頓必須小心地『管理』(manage) William Lie。華盛頓不能過度地愛台灣!這些國會眾議員、參議員這麼愛台灣,台灣的領導階層可能得到一種感覺,認為他們可以更往前移動,而我認為這是非常危險的。維持現狀是好極了,在老布希總統任內我為他服務,他建立了你知道的原則,就是兩岸都不能單邊改變現狀,我想那是一個完美的立場;台灣得到某種程度的獨立性、北京獲得保證美國不會支持獨立。我認為這是我們所要的。」
我們目前正式的國號「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就是中國(China),按照英文的意思,即「這是中國的共和國」。而目前台北政府的五權分立體制、憲法、軍隊,都是1945年抗日戰爭之後從彼岸大陸移植過來的。即使後來幾次修憲,有了後半段的增修條文,憲法的全部正文仍然存在、未動,且在增修條文序言提及「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此外,還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大陸地區定位為「自由地區(台澎金馬)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是獨立主權國家的基礎。然而1949年,大陸人民選擇拋棄了蔣介石先生所承繼的政府,不接受它代表國家;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案,否定了蔣先生的政府代表中國;1996年,李登輝總統在修憲之後的選舉,自我降級成為僅限台灣居民投票選舉正副總統,亦即台灣中央政府不再代表全中國。所以,我們此時還是一個國際法意義的「中國的共和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