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比深圳新聞少!」香港國安法4周年,台灣新聞如何在香港媒體上「消失」?

2024-07-02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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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議題在香港變得敏感,「台灣總統賴清德」(左)的稱謂在香港媒體上集體消失了,突然變成「台灣領導人」或直呼其名。(顏麟宇攝)

台灣議題在香港變得敏感,「台灣總統賴清德」(左)的稱謂在香港媒體上集體消失了,突然變成「台灣領導人」或直呼其名。(顏麟宇攝)

香港,曾經是兩岸之間重要的資訊交流平台,但《香港國安法》實施4年,台灣議題在香港變得敏感。一天之內,「台灣總統賴清德」的稱謂在香港媒體上集體消失了。5月20日,賴清德就職上任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當日前夕,香港《明報》和《信報》還是稱他為「候任總統」。5月21日,他在上述媒體突然變成「台灣領導人」,或被直呼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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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520那天,公司高層召集了各部門的中層主管開會,宣佈公司基於法律風險做了這個決定,以後不能寫『總統』。」報章編輯嘉榮(化名)對BBC中文說。他不便透露具體所屬香港媒體是哪一家。

「其實香港『23條』(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後大家都猜到會有這一天,賴清德上台是個轉折點,台灣政治新聞比以前更加敏感,大家都怕出事。」他說:「你認真看看,現在連深圳新聞都比台灣新聞多。」

《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頒布實施,第20條「分裂國家」罪所涵蓋的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港府稱是指「台獨」分裂活動或其他「非法改變台灣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活動。

但北京對「台獨」的定義越來越廣,2021年當局公布的「台獨頑固分子名單」包括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立法院長游錫堃、外交部長吳釗燮,翌年更新名單加入時任駐美代表蕭美琴、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顧立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等。

賴清德上任總統後,大陸多個部門隨即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涵蓋懲治「台獨分裂國家行為」共22條規定,最重可處死刑,追訴期為20年。

「大陸對台灣的限制越來越嚴重,以前台灣總統講了什麼,香港記者一定照寫,保證不會有事,但現在寫出來可能很危險,隨時說你幫他宣傳『台獨』。」剛卸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的陳朗升對BBC中文說。「大家都感受到那種壓力,我自己處理賴清德的報也會怕,因為現在是有法律明文規定後果。」

改變涉台用語的幾個轉折點

記者發現,至6月仍使用「總統」稱呼賴清德的香港主流報章,基本上只剩下《東方日報》。其他報章調整涉台用詞的時間點,與台灣新聞大事及兩岸局勢升溫息息相關。

文首提及的《明報》和《信報》被視為立場較開明,它們更改台灣官方稱謂的轉折點是5月20日賴清德上台,中國官方批評其就職演說措詞是「暴露台獨工作者本性」。

香港親建制報章如《星島日報》更早就迴避「台灣總統」稱謂,若文中無可避免要提及「總統府」一字也會打引號處理。記者發現,該報引入新做法的時間點是在2022年8月,當時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訪問台灣,與台灣總統蔡英文見面,引發大陸破天荒環台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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