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把台灣風電國產化告上WTO,結局已可預料;台灣在此案上是輸到底:用更高的價格買風電、國產化失敗、讓風電成台灣「另一個新產業」成笑話、又被告上WTO且毫無勝面,唯一的贏家大概就是那些因國產化受惠的「綠友友」們。
歐盟26日在WTO提出台灣推動風電招標時的「國產化」政策違反WTO規定,要求台灣必須在60天內提出解決方案,同時成立諮商小組。對此經濟部在回應中指出,部長郭智輝日前已要求對國產化政策進行研析及檢討,未來將會朝著開放方向研議。
歐盟的作法是WTO解決爭端的固定程序,如果雙方未以商議出解決方案,就可要求WTO的專家小組作出裁決,因此歐盟此舉已接近(或形同)把台灣告上WTI法院了。經濟部的說法雖然說得含蓄,但已透露出台灣必然是要讓步、接受歐盟的要求,白話文講就是:風電國產化必須取消,政策失敗;其實,台灣此舉是否違反WTO規定,經濟部該是心知肚明。。
而這一切一切,在政策推出初,專家或業界都己提出警告,警告有2個層面,一個是此舉違反WTO規範,最後必然被告;另一個層面是:不可能達成國產化目標。但經濟部置之不理、繼續推動,終而有今日結局。
經濟部在推離岸風電的風場招標時,開出「非常漂亮」的價格,只是這個漂亮是對開發商漂亮而非用電鳥,政府(即台電)給予得標者平均每度5.8元、長達20年的保證收購價格,這個價格不僅遠高於當時國內的平均電價,更高於其它國家的價格─例如在此之前歐洲風電場招標價格就已到每度2.5-3元之間了。
對外界的批評與質疑,當時經濟部對外的理由與說詞都是:要推風電國產化,政府不僅要有綠電,更要藉此機會建立風電產業,為此必須提高價格多付出,讓開發商向國內購買、技術生根……,連蔡英文也在講,說風電國產化會為台灣創造一個新產業等。
這個國產化政策已推動數年,不意外的歐盟把台灣告上WTO,且台灣沒多少贏面,風電國產化政策不可能持續,畢竟,台灣不可能學美國老大哥一樣,對WTO的裁決不理不睬當空氣。
另外一個結果也接近看到:國產化就是一場空。
當初在推風電國產化時,有幾個情勢相當明確;一個是尖端與主要核心技術掌握在歐洲廠商手上,會給台灣嗎?想多了,當然不會。第二是台灣本身的市場再怎麼看,還是有其限度,很難永續養活一個大產業,因此一定要「出海」出口,台灣所有頭上有光環的產業都是如此。最後是如要出口,台灣的競爭力讓人擔憂,一來多數離岸風電採購牽涉到政府,台灣在這方面吃虧,二來要跟對岸競爭難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