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力拚《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修正案周五三讀,民進黨再次號召「青鳥」集結立法院外,名為「捍衛公民罷免權」,實則為來年大罷免行動暖身;國民黨則發起夜宿議場六十四小時行動,能不能遂其三讀之願,猶在未定之天,唯一可確定的是,立法院一打再打,打爛了都與「真民意」相當疏離。
破壞「民主程序」的包括民進黨
賴清德總統在民進黨中常會表示,「立法院議案審查應該充分尊重民主程序,朝野應該有更多時間、空間討論與協商,才是民主之道。」言之冠冕堂皇,但是,前腳講完話,後腳民進黨就動員「青鳥」,更重要的,所謂「朝野協商」靠打架與杯葛是無法達成的,做為中央執政黨,對多數在野政黨執念甚深的「重大法案」,始終不肯提出黨版、或政院版,就沒有協商的依據,除了公聽會,委員會審查或朝野協商,民進黨不是冗長發言,就是打斷對手發言,或者索性佔領主席台,還鎖住議場大門直接坐上議長席,阻擾議事正常進行,賴清德口中的「民主程序」,「破壞者」除了民進黨眼中的藍白政黨,當然包括民進黨自己。
民進黨昨日佔領主席台,國民黨明日就保鮮膜「鎖門」(這真不知是哪招),國民黨今日強渡關山,民進黨明日就能號召青鳥,這是以反民主之道反制反民主之舉,「惡人自有蠢人磨」,朝野政黨都兼具蠢惡特質,而且輪流上演,沒有誰比誰更民主。
所謂「因果相生」,國民黨硬推三大法案,絕非憑空做惡或發蠢,如果沒有憲法法庭做出實質廢死、與剝奪國會職權的釋憲判決,國民黨豈會意圖修改《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判決的大法官人數門檻?如果沒有民進黨一而再再而三的「惡罷」─從當年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成功到今年初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失敗,乃至揚言明年發動大罷免的「恐嚇」,國民黨豈會修法加嚴罷免的連署要件(附上身份證影本)?
這兩大法案該不該修(特別是罷免連署從嚴),都值得討論,但若只著眼於眼前之弊,而非制度之缺,這樣的修法只會反覆陷入換位子就換腦袋的惡性循環,以《憲訴法》為例,若修法案通過,而立法院大法官同意權刷掉全部大法官被提名人、或留一去六,憲法法庭就不可能「依法」(總額三分之二)完成任何一號釋憲判決,在總統再次提出大法官名單並完成同意權前,憲法法庭釋憲功能癱瘓,固可讓國民黨逞一時之快,但國民黨可曾想過,有朝一日國民黨重返執政,而執政的國民黨總統提名大法官,同樣可能碰到釋憲判決難為的處境?用白話文講,就是透過新判決翻案舊判決拿會國會該有的職權,成為高難度工程,這到底是好是壞?還是國民黨認定了再無執政之日?索性直接拆了憲法法庭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