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7月30日表示:「近年來,最高法院作出的極端性裁決,削弱長期建立的公民權利原則、及對公民的保護。」
他批評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有收受價值超過240萬美元禮物,沒有申報者;有接受房地產大亨高檔旅遊招待,也未申報者;有法官太太懸掛國會山莊暴亂者高舉旗幟,被外界要求迴避川普豁免案審理時,卻拒絕迴避者;以及有利用應邀演講機會,推銷個人回憶錄及童書著作,賺進370萬美元者,等種種惡行!
拜登聲言:「這個國家建立在一個簡單而深刻的原則上:任何人不得凌駕法律。無論是美國總統,還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都不例外」。他並宣示改革聯邦最高法院,要修憲納入「任何人不得凌駕法律」條文;制定大法官操守規範;總統每2年只能任命1位大法官;以及大法官任期,限為18年!
無獨有偶的,德國紅黃綠燈聯盟組成的聯合政府,亦即由社會民主黨,自由民主黨和90 /綠黨組成的聯合政府,已經和在野的基民─基社黨(Die Ampel-Fraktionen und die Union)達成共識,最近也要修憲,將聯邦憲法法院法官任期,限為12年,在職年齡最高至68歲,以及要使聯邦憲法法院法官免於受到政治的干擾與影響!
相形見絀的是,對我國司法院的顢頇怠惰及大法官的傲慢自大,至今未見有改革呼聲。特別是筆者「荒唐的司法怠惰與顢頇」、「司改應召郎的道德盲目症」、「偏離憲政義理的大法官」三文所舉述的司法弊端,仍持續禍害人民,以致人民對司法相當不信任,「恐龍法官」、「奶嘴法官」、「台灣的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等之司法貶稱,層出不窮!
去年三月初,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委託山水民意研究公司,針對全國年滿20歲以上民眾,進行司法信心的民意調查顯示,民眾對台灣的司法的公正性及司法改革的滿意度均不及四成,有高達近九成民眾認為檢察官辦案會受政治力影響;逾六成民眾認為檢察官在辦案過程會收受賄賂;六成七的民眾則認為檢察官辦案過程會濫用權力!
又如前幾日,《美麗島電子報》詢問民眾「相不相信目前司法院15位大法官能夠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之民調也顯示,有51.5%民眾即超過半數之民眾,不相信目前司法院15位大法官能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筆者日前應邀面晤年歲近百的法學宗師,他除了稱許靜宜大學黃瑞明教授撰寫〈大法官只信仰「宗力」主義〉一文的勇氣,提到蔣經國推動十大建設、提擢臺籍菁英的貢獻以外,並關心現時憲政走向。他表示一生中參與500多號大法官解釋,特別是與臺灣民主化有關的審檢分隸和國會全面改選的解釋,而在其中,他所最關切的,就是憲政的良好制衡!
憲法法院即將於8月6日,進行總統、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民進黨黨團所提法規範憲法審查的言詞辯論。筆者在此深切期盼大法官,能秉持憲政道德良知,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切莫淪為蛀壞憲政根柱的寄生蟲!
*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