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金融界的「盛事」莫過於「雙金搶親」─台新金、中信金要搶跟新光金合併;雖然台新金似乎占有優勢,但卻很可能重演過去台新要併彰銀的歷史,又因吳東亮的「摳門」而失敗。台新金不加價恐併購案難以為繼,中信金則已立不敗之地了。
台新金併新光金表面有優勢,實質未必有
台新金與新光金22日在各自的董事會中通過雙方合意併購,1股新光金換0.6022股台新金,相當於台新以11.32元吃下新光金;隔日中信金就宣布以1股新光金換0.3132股中信金與4.09元現金、相當於14.55元公開收購新光金51%股權,中信金在26日下午已送件進金管會。
表面上看,台新金占有「多重優勢」,因為台新金與新光金談併購已2年多,手上有持股、也已進駐董事會掌握多數席次,兩家金控系出同源、老闆是親兄弟,雙方的合併又是經過董事會通過同意的合意併購,而非「禿鷹式」的非合意併購。
但深入再看則發現,這些「優勢」都未必就是優勢,甚至反而可能是負面因素。例如,兩家系出同源、老闆是親兄弟的「優勢」,在兄弟未必情深、看不太到兄友弟恭、甚至過去有不少的恩怨情仇時,情況可能改觀反轉:中信金不就是吳東進找來的嗎?新光金董事會表決合併案時,「吳東進派」董事不是就投反對票嗎?
中信搶親出價高於台新近3成
當然,最重要、最關鍵、可決定未來勝負的是:2家出價差距過大,中信金出價硬是比台新金出價高了28%,大有擊敗台新金的機會。如果因此輸給中信金,這也不是吳東亮第一次因摳門丟掉江山。
當年,台新標下彰銀2成多股權並掌握經營權時,也曾多次尋求吃下彰銀卻失利,原因就在出價太低、低到所有股東只能說不要不要。2006年在彰銀股價猶高於台新之時,台新卻想要「1比1併彰銀」,這讓輿論譁然,財政部當然不敢支持; 2008年扁朝卸任前也曾要強推合併案,但1(彰銀)比1.3(台新金)的換股比例價格太低估彰銀,外資大股東也反對,彰銀更找來當時戰鬥指數高的藍營立委邱毅進入董事會「坐鎮」,面對即將改朝換代,財政部不敢支持。
2013年時,台新金再次推併購,但這次換名目:讓彰銀增資發新股買下台新銀股票後再合併,表面上是雍容大度的退讓,實質條件比過往更差:用白話文講,形同彰銀借錢讓其它人來把自己併掉,因為官股被稀釋了,在金控這個層次,實質上是吳家掌控。當然,這個併購案財政部也不敢同意。
吃人夠夠折價併購,股東能支持嗎?
這次台新金併新光金就頗有當年要併彰銀的態勢:一般併購案,被併者享有3成左右的溢價是正常出價,但台新併新光是「折價」,就如2006年要併彰銀時的出價也是折價一樣,算是典型的「吃人夠夠」,除了台新金、吳東亮自家人外,其它大股東、小股東、外資、法人等,大概都很難「欣然接受」這個價格吧?吳東進的女兒吳欣儒說:此案是「沒有誠意及誠信的合併案」,不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