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八月三十一日凌晨零時四十分被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因不滿被「車輪戰」偵訊,柯文哲意圖離開時被當場逮捕;同日下午三時十分,檢察官認為柯文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聲請覊押禁見。九月一日晚上八時,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
新聞媒體、政客不分藍綠,不約而同「鐵口直斷」:柯文哲一定被覊押!然而,事件的客觀發展,並不以媒體、政客、名嘴的主觀意志而轉移。九月二日凌晨三點,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柯文哲「罪嫌不重大,無保請回」。
慣於「推論代替觀察、猜想代替認識」的電視名嘴,網紅、時論作者,特別是藉此一司法案件「黑柯」或「滅柯」的「議題設定」者,面皮尺厚,當然不怕「打臉」。
「京華城案」進入司法程序前後,「政治追殺」黑手已經若隱若現,特定媒體更配合帶風向,散播假消息⋯。這樣的倒行逆施,出現 Backfire(逆火,反效果)乃係物理之必然。
柯文哲「無保請回」,除了令到眼鏡碎一地,台灣民眾黨的「司法抗爭」小勝一仗;在北檢門外天真無邪的小草,「支持阿北」的意志「穩如磐石」。如果這裡有健全的輿論的話,相信也會出現轉向。
二、
「九一記者節」當日,台灣民眾黨的記者會上,「戰狼發言人」吳怡萱與「出言不遜」的東森電視台記者互嗆,立法委員黃國昌加入戰團。在電視上看到這個畫面,不禁為台灣的民主政治和新聞自由感到悲哀。
典型在夙昔。
一九二六年,天津《大公報》正式由、吳鼎昌、胡政之三人合組創立的新記公司接辦,張季鸞任總編輯兼副總經理,主要負責新聞評論。同年九月一日,《大公報》復刊第一天,張季鸞以「記者」署名發表《本社同人之志趣》一文,提出「不黨、不賣、不私、不盲」的辦報方針:
一)「不黨」:「以公民之地位發表意見,此外無成見,無背景。凡其行為利於國者,吾人擁護之﹔其害國者,糾彈之。」
二)「不賣」:「不以言論作交易。換言之,不受一切帶有政治性質之金錢補助,亦不接受政治方面之入股投資是也。是以吾人之言論,或不免團於知識及感情,而斷不為金錢所左右。」
三)「不私」:「本社同人,除願忠於報紙固有之職務外,並無私圖。易言之,對於報紙並無私用,願向全國開放,使為公眾喉舌。」
四)「不盲」:「隨聲附和,是謂盲從﹔一知半解,是謂盲信﹔感情沖動,不事詳求,是謂盲動﹔評詆激烈,昧於事實,是謂盲爭。吾人誠不明,而不願自陷於盲。」
我們不妨看看《大公報》天津復刊的時空背景:中華民國「國之不國」,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互相扞格,後者又有寧(南京)漢(武漢)分裂,而國共第一次合作亦瀕臨破局,正是政局混沌,人心惶惶⋯。
九十八年前的一九二六年,即民國十五年,中國國民黨領導人孫中山先生在上海逝世一年後,三月十八日發生中山艦事件;七月九日,國民政府成立國民革命軍,蔣中正擔任總司令,誓師北伐。這是中華民國成立十五年後,最大規模的一場內戰,為時兩年。
張季鸞在民國二十年(一九三一年)月二十二日,《大公報》發行滿一萬號,親撰《大公報一萬號紀念詞》,其中提到:「近代中國改革之先驅者為報紙。大公報其一也。中國之衰,極於甲午,至庚子而瀕於亡。海內志士用是發憤呼號,期自強與救國,其工具為日報與叢刊。其在北方最著名之日報為大公報,蓋創辦人英君斂之目覩庚子之禍,痛國亡之無日,糾資辦報,名以大公。發刊以來,直言談論,轟動一時。入民國後,英君漸老,社務中衰。民國六、七年曾經整理,營業再振,復因頓挫,至十四年冬而休刊。現在服務本社同人之接辦為民國十五年九月一日。英君創辦,承八國聯軍奇禍之後,同人續刊,則當國民革命運動勃發之時。此三十年來,中國受內憂外患猛烈之壓迫,舊秩序已崩潰,新改革未成功,國民苦痛煩悶掙扎奮鬥之狀,實表現於社會一切方面。本報誕生成長於此時代背景之下,而前後同人復同為親身經歷甲午、庚子以來之痛史者。今當紀念本報一萬號之日,而回首此三十年中國,誠感慨萬端,不能自已者也。」
一九四一年九月六日,張季鸞病逝於重慶,享年五十三。遺囑自述:
「余生平以辦報為唯一職業。自辛亥以還,無時不以善盡新聞記者天職自勉,期於國族有所貢獻。」
張季鸞是「報人報國」的典型,「健筆為戰,震於時俗」。曾被他罵過的蔣中正尊他為「無雙國士」。
胡政之在《季鸞文存》序言說:「季鸞就是一個文人論政的典型,他始終是一個熱情橫溢的新聞記者,他一生的文章議論,就是這一時代的活歷史。」
《季鸞文存》是筆者愛不釋卷的好書,撰寫時論幾十年間,都以「一代論宗張季鸞」這本文集為「藍本」。張季鸞鼓吹的獨立報人人格是「不媚強梁,不阿群眾」。這也是我從事新聞工作、撰寫時論的「指導原則」。
敢於批判權貴固然需要膽識,不阿諛群眾更加需要勇氣。
三、
有份參與「戊戌維新」的梁啟超,是「報人報國」的另一個典型。戊戌變法失敗後,梁啟超等維新人士流亡日本,一八九八年年十二月在橫濱創辦旬刊(十日刊)《清議報》,辦報宗旨是「一曰『倡民權』,二曰『衍公理』,三曰『明朝局』,四曰『厲國恥』。⋯此四者,實惟我《清議報》之脈絡神髓;一言以蔽之,曰:廣民智、振民氣而已。」
《清議報》遭遇大火停刊後,梁啟超於一九O二年二月八日在日本橫濱辦大型綜合性半月刊《新民叢報》,辦報宗旨為:
一、本報取《大學》『新民』之義,以為欲維新吾國,當先維新吾民。中國所以不振,由於國民公德缺乏,智慧不開,故本報專對此病而藥治之。務采合中西道德以為德育之方針,廣羅政學理論以為智育之本原;
二、本報以教育為主腦,以政論為附從。……惟所論務在養吾人國家思想,故於目前政府一二事之得失,不暇沾沾詞費也」;
三、持論務極公平,不偏於一黨派;不為灌夫罵座之語,以破壞中國者,咎非專在一人也;不為危險激烈之言,以導中國進步當以漸也。
梁啟超在創辦《新民叢報》時有《敬告我報界同業諸君》一文,開宗明義:「某以為報館有兩大天職,一曰對於政府而為其監督者,二曰對於國民而為其嚮導者是也。」
這篇文章非常可讀,應可作大學新聞傳播科系「範文」,也是「新聞評論」的最佳教材。
大學新聞教育不是「職業訓練」(Vocational Training ),而是培養學有專精,具獨立人格的新聞人(Journalist),或曰報人。然而,今天台灣的大學新聞教室,恐怕會把現代中國的知識分子辦報的優良傳統視為落伍。殊不知相隔一百年,真正落伍甚至墮落的正是海峽兩岸三地的中文報業。
知道梁啟超、張季鸞其人其事的年輕人恐怕是「極少數」。文天祥《正氣歌》最後四句「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是吾等年逾古稀的新聞老兵對兩位百年前中國自由主義報人的去思。不過,年輕一代新聞人恐怕是一無所感的。
相隔一百年,倒退一千年。
後記)
四十年前在新聞教室「誤人子弟」的時候,我很喜歡講一個經過「二次創作」的故事:
中國人相信輪迴,所以長輩都喜歡教子姪不要為惡,否則死後會被打落 十八層地獄,不得超生。
某日,一位生前殺人放火,作惡多端的江洋大盜,正在第十八層地獄受肉體的煎熬,忽然聽到底下有更凄厲的叫聲,於是不禁問道:你生前是幹甚麼的,為甚麼會在第十九層地獄被懲罰?只聽那人回話:我生前是當教師的。你殺人放火,只是作小惡,我誤人子弟才是大惡。教師在痛苦呻吟之際,又聽到底下有人慘叫,於是不禁好奇,問這位正被千刀萬斬的人生前幹啥,那人答道我是當記者的!
*作者為撰寫時論逾半世紀的新聞界老兵。 前美洲中國時報港聞版編輯/前香港立法會民選議員。本文選自2024/08/09 MyRadio節目《毓民踢爆之說文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