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新冠的中國「老賴」激增:一個「失信被執行人」的故事

2024-09-1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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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逸凡指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當下,這些看似強硬、「實則溫和,只是有些不合理之處」的強制懲罰措施是唯一能有效逼迫老賴還債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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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談及出行工具限制、尤其是高鐵時,沈逸凡表示這是失信制度的一個極大局限性。《規定》最早在2010年起草,2015年實施,已經有十年之久。高鐵出行早已不是稀奇事,以王女士上海往返昆山為例,把低價的高鐵列為高消費很不合理。

更何況,在攜程等仲介的加持下,手裡掌握足夠現金流且實際沒有還款意願的老賴依然可以憑借重現申領護照的方式避開規定、前往國外。

與此同時,老賴們的身份對中國全國是完全公開的,不僅有新聞媒體和地方政府網站不定期公布新增老賴名錄和他們的個人照片,中國還特別建立了一個失信人查詢網站,任何人僅靠姓名中的兩個字和所在省份信息即查詢到具體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根據該網站公開信息,截至發稿日,有逾32萬人次進行了查詢。

在這個網站上,老賴們的欠款從3萬到3000萬不等。

這樣形式的信息公開和實際操作中的限制出行,在實操中對王女士這樣的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經濟復蘇起到負面作用。

在中國高校任教職的大陸法系於姓研究員解釋:「學界關於這個也多有討論,結論上,這些失信懲戒措施越多的地區或者行業裡,現金持有者的投資意願也越低一些,它確實有影響經濟復蘇的進度。」

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

銀行工作人員在清點鈔票
 

王女士在清算名下財產還掉部分款項後還剩下60萬貸款,在這時她收到了高消費限制令,她覺得非常無力。

「高限下來的時候,法院和銀行是不希望你去動用太多還沒結算清楚的公司財產的,因為這樣會涉及債務鏈等更麻煩的東西,他們希望的是我去進行正常商務活動還款,我錢都凍掉了還要怎麼還這麼大一筆債啊?」王女士表示。

她說:「我身邊有朋友疫情前在全國開了200多家餐飲店,武漢疫情後三四個月就幾乎全部關店,她後來欠款兩千萬,也沒有本金再去折騰了,然後她直接申新護照去國外躲著賴死不還了,我們平心而論,這麼大一筆錢,她還不了了啊!」

面對疫情以來攀升的失信人數據,最高法也多次發文要求地方創新失信人「準出」機制,提出儘管懲罰是一種脅迫還債手段,但是也得考慮讓實際已經沒有能力還債的人有喘息機會,強調「老賴」這個定義裡「能還錢但是故意不還錢」的定義,把重點放在還錢能力上,降低這個連年攀升的數據。

目前中國對於失信名單的準出機制是「欠債還錢」,但是對於「老賴們」來說,中國現行執行規則裡還有一項為「加倍遲延履行」的懲罰,會導致個人的債務越積越多。

沈逸凡指出在這種情況下,面對這些積壓且日漸增多的債務,個人想要償還很困難,甚至做不到,但目前最值得期待的是已經在大陸部分城市試點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它旨在為負債較重、償還能力較弱但未迴避履責的債務人對債務進行適當減免、分期或延時。

沈逸凡有接觸到一個較為典型的案例,浙江溫州一位貨車司機由於交通事故產生了一百餘萬的賠償。事故導致他不能再從事相關行業,他由此完全不能清償這筆債務,於是,他上了黑名單成為被執行人。為了支付醫療賠款,這位司機還欠下很多外債。在多方擔保、本人意願明確的情況下,法院准許免去了三分之一債務,此後每月所得固定償還一部分,他的親戚幫忙償還一部分,由此他個人從失信名單上撤去。

根據最高法數據,2024年來,中國共刪除、撤銷涉及實際無力償還貸款人員的失信信息共計62.55萬人次。

「我一定會把債務還上,但我真的不希望繼續像現在這樣上了黑名單只剩下無力感,我做不了什麼了。」王女士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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