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法潮》人工生殖法修正案,多元家庭的「生育」曙光?

2024-09-2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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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草案中的資格範圍也納入想生孩子的異性非婚伴侶,使異性非婚伴侶可以使用自己的精子與卵子透過人工生殖技術生育。「這一個擴大適用突破現行法規禁止『指定捐贈』的問題。」許秀雯律師進一步解釋,過去使用人工生殖限制必須是已婚夫妻,且不能指定捐贈精卵來源為某人,但依照修法草案規定,即便未婚,如不想結婚但卻想生小孩的男女朋友,一樣有機會能生下具有自己基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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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草案,對於人工生殖的制度面邁進一大步,草案能否通過仍面臨許多挑戰。」許秀雯律師不諱言,由於立院一屆任期為 4 年,若法案沒三讀通過,依據屆期不連續原則得重新來過。現在僅是衛福部提出版本,7 月 13 日預告期截止後,衛福部也收到 400 多份正反意見書,加上立法院內不同政黨、立委版本,修法方向還有得討論,但衛福部的版本在使用資格上提出一個可以討論的基礎。此外,草案將過去被視為頗具爭議的「代孕制度」列入,讓代孕制度的設計有了進入較具體和實質討論的機會。

從制度設計來避免代孕者的剝削

「早在我就讀研究所開始就已經在關注這個議題,碩士論文其中一章節討論代孕制度在法律面和女性主義脈絡下的相關思考和問題。」從 1997 年戴東雄大法官草擬「人工協助生殖法」時就已將代孕議題納入討論,許秀雯律師直言,過去台灣一直無法有實質進展的理由在於,有些人強烈認為代孕會造成剝削及物化女性身體,但如果能跳脫認為「代孕就是剝削」的這種本質論的思考框架後,究竟一個合理的制度該如何設計,才能避免剝削、不公平或是物化女性身體,這是我們應該思考面對的。

放眼世界各國,各國對於代孕的立場有很大的差異,有的採取全面禁止,有些是灰色地帶(欠缺明確規範),截至 2023 年底,全球目前至少有三十多個 國家是合法開放代孕生殖,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墨西哥、烏克蘭、哥倫比亞、西班牙、以色列、塞普勒斯、澳洲等三十多個國家有合法代孕制度,每個國家開放的範圍、條件和制度設計不盡相同。「 20 多年前,我寫論文時對於代孕制度保持遲疑,甚至可以說是較為否定的態度,但 20 多年後,我的想法已有所改變。」許秀雯律師表示,透過參照國外立法及行之有年的實際運作經驗、以及看到身邊有異性戀、同志朋友乃至當事人到外國尋求合法代孕的許多案例,均可作為台灣在思考代孕制度時的借鏡。

現行人工生殖法,僅禁止我國醫療機構在台執行代孕,但並不禁止人民到海外尋求合法代孕,因此有許多為求一子的異性戀或同志都紛紛前往外國尋求代孕。「美國加州目前合法代孕的費用大約落在新台幣 500-600 萬起跳,如果胚胎植入不順利或有其他狀況導致需要更多次療程和旅行花費,那麼總體費用還會增加。在現實經濟考量下,有些人可能會選擇鋌而走險,到非法或是灰色地帶國家(未禁止但也未開放)尋求代孕機會。」許秀雯律師直言,這不論對於代孕者、委託者乃至生下的孩子都可能產生極高風險,如親子關係無法建立、無法從他國將小孩帶回台灣等問題,而這些非法代孕也很可能因為欠缺法律規範保障,而造成對代孕者的剝削與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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