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法潮》人工生殖法修正案,多元家庭的「生育」曙光?

2024-09-2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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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上個會期通過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案》,未來生育方式更加多元。(示意圖,鍾秉哲攝)

立法院於上個會期通過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案》,未來生育方式更加多元。(示意圖,鍾秉哲攝)

生小孩是你人生清單中的待辦事項嗎?對於不孕者、單身者或是想要孩子的同性伴侶來說,該怎麼辦?除了收養,也許人工生殖技術會是一個好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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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年全球首位試管嬰兒在英國誕生,台灣在 1980 年代引入試管嬰兒技術,如今台灣人工生殖技術成功率已是世界排名第二、僅次美國。根據國健署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民國 90 至民國 93 年每年約有 2,400 到 2,600 名寶寶是藉由人工生殖誕生;在民國 110 年暴增為 9,774 人,相當於每 16 新生兒中就有 1 名透過人工生殖方式誕生的寶寶。

2019 年台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俗稱「同婚專法」)後,保障同性婚姻,但在落實同性婚姻與家庭組成的實質權益上,仍有不足之處,與異性婚存在許多差異,如最初跨國同婚並非全面開放(內政部的行政命令認定僅應允許和來自同婚已合法國家的人結婚,直到2023年1月才解套,但迄今兩岸同婚仍然還沒開放)。子女議題也是備受討論,最初同婚專法僅限於收養他方「親生」子女的繼親收養,2023年5月才修法開放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如今同婚專法通過 5 年,人工生殖仍未對同志開放。

如女同志伴侶想使用自己的卵子及子宮生兒育女?依據台灣現行的《人工生殖法》,僅允許不孕或是特殊醫療理由的「異性戀夫妻」才可進行人工生殖、透過使用捐贈的精子或卵子(不能同時使用捐贈的精和卵),且須使用配偶自身的子宮孕育,執行條件相當嚴格;在親子關係的建立,即使 DNA 有一方來自捐贈者,法律規定透過人工生殖出生的小孩會被直接視為這對受術夫妻的婚生子女,不需要另外經過收養。但對於女同志配偶、非婚伴侶或是單身者來說,目前都沒有辦法合法透過台灣人工生殖法來生育下一代。

今年人工生殖法的修法不僅期盼進一步回應、落實同性婚姻的實質平權,另一方面也試圖減緩台灣少子化問題。這一部將近 17 年未修改的法律,在 2024 年歷經 2 次國健署公聽會、一場立法院公聽會後,2024 年 5 月 14 日衛福部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草案最重要的兩個重點在於「擴大人工生殖使用的資格範圍」以及「代孕制度」的設計。

不再將「生孩子」綁定在婚姻狀態中

在衛福部提出的草案中,擴大了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資格範圍。「一個人,不論婚姻狀態,包括單身、非婚伴侶,只要有子宮的人在未來都有機會接受捐贈精子,使用自己的卵子及子宮,透過人工生殖技術來孕育下一代。」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創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婚姻平權釋憲案的訴訟代理人許秀雯律師表示,這一項重大改革的意義在於不再將生孩子這件事完全綁定在婚姻之內;此外,她提醒在法條用語須盡可能地中性化,除了將不同「性傾向」的人納入,也要將不同「性別認同」的人納進,她舉例說明,世界上已有許多國家變更法定性別不要求ㄧ定要做絕育手術,我國也已有訴訟成功的案例,未來法律應開放法律上是男性,但同時有子宮的人也能使用捐精生小孩,此時法條用語如僅使用「女性」或「女同性配偶」這樣的性別化字眼,有可能導致不當排除了「跨男」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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