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統雄觀點:北檢進步到52分,名人和小民果然不同

2024-09-23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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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欠」記者,再賠給記者一張穿細肩帶、濃妝艷抹的寫真照,是否過於輕佻?毫無嚴謹之心?應為可公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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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L檢察官其他與粉絲互相吹捧為「美女檢察官」,以及非常「邊緣」的用語,均可證實L檢察官的行為與心態,在此不表。

商法媒為何勾結●顯例有如新光金

我初進新聞界時負責處理要聞,就有跑財經的同業,找我告之,如果我願意參加出一份股金,並在新聞上作配合處理,會有很多分紅的機會,我沒有意願,并未深入瞭解。

後來有位在「老三臺」跑財經的好朋友,告訴了我許多奇特的外快機會,他無意同流,只能獨善其身,也不便干涉。

事實上,有一位老同事不跑財經,但做過採訪主任,深諳此道,成為被大報請出的一個特例。但技術嫻熟,至今仍是名嘴有一套。

在「S博士被勒索案」中,D記者硬扯到S博士原來服務的B公司與轉出的A公司,造成新創技術的不信任聯想,後來也果然使S博士本來要被收購的A公司破局,S博士一生被打下。

就像日前「新光金」收購案一樣,只是傳播訊息,就使許多幕後者有巨大不勞而獲的收益,也造成另一批人慘重損失。

否則,如果本案是真的,一個意圖傷害罪的小糾紛,每天恐怕不下千百起,大報怎麼會拿去作重要新聞?(注:報紙上,做成大篇幅邊欄,報業就定義為重要新聞。)

「政商法媒裙」的縱錯複雜,互相利用,如果不是進入其中,真是難以想像的。

「兩報三臺」時代的許多老長官、老同事目前都熱衷旅遊聯誼。我很期待在此刻他們的黃金年代,能夠整理在最巨變時代的經驗,對真正的轉型正義作出證言與建議。

根本『沒查』●謊稱『查無』

S博士請求傳L檢察官、書記官、銷毀錄音帶的檢察官、D記者對質。

但負責的檢察官不僅當場拒絕傳任何證人,並語帶威脅的警告S博士不要再追究。在根本『沒調查』的事實上,卻在官文書上謊稱「『查無』實據」,以不起訴結案。

所以,同樣的洩密案,北檢從根本沒有調查而以說謊結案,到至少叫證人來問一下,應該可加「1」分。

相對本法扶小組協助的多是老貧識字差的底層弱勢,S博士是因為傷痛臺灣沒有正義而找上法扶。

然而多位公益律師,都不願表示意見。

只有被尊稱為老K的律師,因為是我大學同學而講得明白:S博士不應該傷痛,而要覺得幸運!

老K律師說:臺灣的正義是階級性的、比較性的,像這種利益不大的案子,沒有一定要陷害你,就是正義了!S博士開庭時,蒞庭公訴檢察官全程只說了4個字「如起訴書」;並沒有幫著勒索集團中由檢察官轉任的集團律師硬拗:「有修車,就是有撞人。」「喔,乙日前後幾個月都沒有修車,那向前查10年,總會修過車吧!」…,蒞庭公訴檢察官再沒講一句話,就是在幫受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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