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被羈押,偵查訊息透過特定媒體不斷流出,有真有假有渲染,引爆各界對「偵查不公開」的強烈質疑,北檢分案調查三天後結案,直接定論消息並非來自北檢、廉政署或法院等相關公務單位,甩鍋段數之高,不當米其林主廚都可惜了這身功夫。
不過,北檢甩鍋,媒體不買帳,民眾不埋單,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檢察官論壇」出現多篇嚴厲批判的文章,甚至點名「檢察界三巨頭」─北檢檢察長王俊力、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檢察總長邢泰釗,「你們對於現今檢媒一體的亂象,毫無積極作為,使檢察官失去人民的信任,直將檢察官的名器踩在地下,終將成為檢方歷史的罪人。」言詞愷切,擲地有聲。
北檢辦案雞飛蛋打,沒毀掉柯文哲先毀了自己
不過,「檢媒一體」或「黨檢媒複合體」非並始自今日,更非始自柯案,審檢調官官相護,從未正視問題,遑論解決問題,讓「偵查公開」以營造「有罪推定」幾成常態,而「於今尤烈」的關鍵,一在黨檢媒共生習慣成自然,黨靠此鞏固權力,檢因此升官,媒則獲得政府資源供養;二在北檢過度急切要入柯文哲於罪,把案子辦得雞飛蛋打一團漿糊,媒體在漿糊裡潑糞加料,還沒摧毀柯文哲,先摧毀了北檢的公信力,所有的壓力反饋到北檢自身,各界睜大了眼睛看北檢如何抓瞎,更翹首企盼北檢的必定入柯文哲於圖利罪的起訴書,可想而知,等待北檢起訴書的未必是(民進)黨的喝采,而是對司法不信賴的放大鏡、甚至顯微鏡。
「偵查公開」危及嫌疑人的人權,是司法常年亂象,否則不會有「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以規範,監察院甚至有過完整的調查報告,遺憾的是,查案監委鎖定調查與糾正的是警政署和調查局,獨漏「偵查不公開」的核心─檢察官。
立委羅智強揭露過去五年,有七千二百五十五件偵查不公開的檢討案,沒有一位檢察遭訴,只有十五位受到行政處分,對於哪些檢察官受到處分,法務部很保護其人權,從未公開,倒是澄清絕無洩密的新聞稿發得極其勤快;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聲援柯文哲,指柯的處境「馬前總統感同身受」,「三中案」就是對馬英九剝皮式地偵查全公開,而且,都是透過特定媒體營造不利馬英九的訊息;別忘了,還有為了十一萬助理加班費被起訴的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從偵查到起訴,鉅細靡遺到她要求吃素食便當,都能洩露給特定媒體當八卦笑談報導,北檢可有一絲檢討?
監委調查「偵查不公開」,糾正獨缺檢方
曾經兩度調查「偵查不公開」的監委高涌誠直言,他查過的七、八個案件中,知名的包括「媽媽嘴命案」和「三中案」,都有檢方洩密的問題,但查不出是誰洩密,結論是「機關改善情形仍須定期追蹤」,這樣的調查報告,對北檢自是無關痛癢。高涌誠對「偵查不公開」難以落實的解釋是「檢警調和媒體確實有共生的關係」,彼此有需求,甚至檢警調「多少需要透過媒體帶風向去辦案」,且我國「訴訟制度使然」,常常需要先強制處分再搜集證據,「多少也會出現『押人取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