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在吳正己校長主政之下,對校史竟然出現以下論點:
論點1:部分校友對臺灣師大校史中「創校於1946年」的事實表示「不認同」。2012年4月30日晚,臺灣師大文學院舉辦「校齡」公聽會。莫非可用公聽會結果來確定或否定校史?。
論點2:2018年11月21日,臺灣師大召開第121次校務會議,用通過「提案」方式確定「追溯」校史。即以校務會議決定來確定或否定校史?若此,相關的權力來自何處? 論點3:認為大學法授權改變創校歷史。若此,相關授權是根據大學法哪一項條文作出?。
既然歷史是指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行動(客觀存在的事實),以及對這些事件行為有系統的記錄、詮釋和研究。則臺灣師大校史的認定,必須根據對客觀事實相關的歷史文獻,這就是唯一的有力證據。
臺灣省立師範學院(省立師範學院)的歷史文獻,離不開1945年臺灣光復時,中華民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落實接收臺灣政策和措施的檔案、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財政部財政史料文獻、臺灣省立師範學院創校籌備主任范壽康教育處長跟行政長官公署的來往公文、教育處公文、臺灣省教育廳公文、人事任命紀錄、劉真校長檢視校內和前行政長官公署所收藏跟創校有關文件的結果,......等等。
用上述歷史資料驗證今日臺灣師大官方網頁上的資料
對於日本臺灣總督府臺北高等學校(日本臺北高校),臺灣師大的網頁寫着:國民政府接收臺北高校,(1945年)11月依新學制將其改名為「臺灣省立臺北高級中學」。然而,對於臺灣省立臺北高級中學(省立臺北高中),臺灣師大的網頁則寫着:(1945年)12月14日至29日間,臺北高校完成移交清冊予接收的臺北高中。既然日本臺北高校在1945年11月已經「改名」為省立臺北高中,於是出現已改名的「省立臺北高中」將「移交清冊」移交給「省立臺北高中」接收的既荒謬又有趣場面。這便是校史造假引發的笑話?
根據《公署訓令署接字第一號》、《臺灣接收工作》和移交清冊,證實了移交和接收採用「對等方式」,因此行政長官公署才創立「省立臺北高中」代表政府接收日本臺北高校的「財產」。同時,《公署訓令署接字第一號》和《接收日產相關史料》又規定「日本在臺公私產業」被接收後成為中華民國政府的合法財產。換言之,接收工作完成後,日本臺北高校成了歷史書冊上的名詞。由於「對等方式」的移交和接收,說明「改名」便是假訊息(校史造假)。
再者,當移交和接收完成時,原日本臺北高校的校地成為中華民國的合法「財產」。由此證實,「當時臺北高校移交之一切財產,為後來的臺北高中以及日後的臺灣師範學院奠定了營運基礎」便是假訊息。因為「移交清冊」證明這是敵對雙方國家在戰後的交接手續。既然是交接手續,所以,無論臺灣師大網頁或校史中,出現贈與、改名、改制、承繼、傳承……等等詞彙,就是假訊息的代名詞。換言之,就是校史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