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登輝、馬英九、蔡英文三位總統的完全執政時期,國會中居於少數的在野黨都因憲法及相關法律未就如何監督行政院有明確的規定,更不要說建構任何機制使實際指導決策的總統可以回應質疑,相較於內閣制都有的、藉強力制衡以避免濫權且可為政權輪替做好準備的完整規定,顯得高度失衡。蔡總統創下的幾百天不接受國內記者提問的紀錄,更是駭人聽聞。而在2000年當選的陳水扁總統和今年當選的賴清德總統,又都因所領導政黨在國會僅有不到半數的席次,體制上又未明確強制轉換到總統與獲得國會多數支持的行政院長分治,以致先後都組成完全無力與立法院多數抗衡與對其施政負責的少數政府。而且相較於多數半總統制國家,我國的總統無需贏得絕對多數,陳水扁總統和賴清德總統都未贏得過半選民的支持,而且即使只是相對多數,如果國會只是「嗣後」變成少數,也才有嚴格意義的「換軌」可言,如法國密特朗總統在1986年或2023年波蘭杜達總統面對的狀況,在此之前他都還是有多數民意支持的。我國則因在2005年修改增修條文使總統和立法院的選舉因立委任期調整而可同時舉行,其目的和法國在2008年的修憲一樣,即為避免因兩種選舉錯開而造成的行政立法多數的分歧(incongruence),故賴總統組成的政府甚至不是從其當選時的多數變成少數,而是自始即為明確的少數。也就是說在同一次大選,賴總統就總統一職既沒有贏得多數選民支持,他領導的民進黨在立法院也成為席次第二的少數黨,選民的整體意向已經非常明確,從雙多數變成雙少數,仍然堅持之前蔡英文總統的「完全執政」不但有實際的困難,而且沒有任何民主正當性可言,這樣明確的「雙少數」政府如何不造成體制扭曲,根本難以想像!
少數政府造成多重扭曲
面對沒有多數席次支持的立法院,有任命行政院長之權的賴總統只能選擇可以得到立法院多數支持者來出任,組成包含總統所屬政黨在內的聯合政府,或與其政黨對立的兩極政府(左右共治),若從之前同黨蔡總統的完全執政來看也可說是一種「換軌」,應屬政治上唯一可能的選擇。至於是不是憲法上應然的選擇,因為憲法沒有明文規定,當然難免爭議。但憲法的解釋偏向換軌,不但可以從憲法體制運作順暢要求的「體系解釋」,以及換軌已經是半總統制國家通說的「比較法解釋」得到支持,也可以從修憲歷史得到印證:1997年明確走向半總統制的第四次修憲,民進黨主其事者多次在面對記者提問總統若失去立院多數支持應如何處理時,都明確的回答「當然只有換軌!」,這一點應該是修憲國代的共識。誰都沒想到現實政治上竟在三年後就真的發生,故我在2000年總統大選後第三天即在報紙發文,提醒陳總統當選人應在組聯合政府和左右共治間做一選擇,但一般民眾對於憲政體制實在過於陌生,對於長期抗爭威權體制的民進黨竟能在國民黨分裂下勝選,雖然僅拿到四成選票,多仍願意給予較大的支持。但少數政府的困境愈演愈烈,2005年才又修憲調整立委任期,背後顯然有藉一次選舉反映當時整體民意的目的,使換軌的情形較可避免,其體制解釋應該也是:如整體民意不支持總統的政黨得到過半數支持,換軌即應為唯一選擇。對於這一點,我認為經歷陳總統治理國事種種艱困的賴總統不會不知道,從他在今年1月13日勝選夜召開的國際記者會,當著國外觀選團說出將組織一個「民主大聯盟」(暗示聯合政府),也顯示他完全知道對於這樣的選舉結果,不做這番聲明將會招來外國專家媒體多少立即的質疑。至於這張支票後來完全沒有兌現,連一個電話都沒打,肯定比第一次少數政府還要加倍的體制扭曲,只好完全由全體國人來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