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晚上在珠海體育中心發生「無差別攻擊事件」。一名62歲男性駕駛越野休旅車衝撞民眾,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
在大陸,比這樣犯罪情節輕的案子往往面臨「速審速結速死」的結果肯定是毫無疑問的,但如果類似這樣犯行重大到無以復加、雖萬死而難贖其罪愆的案件發生在台灣,我們大概還是會有以下共同的懷疑:
1. 犯罪嫌疑人會不會被求處死刑?
2. 如果被檢察官求處死刑,會不會有法官根據大法官會議解釋,使犯罪嫌疑人逃過死刑?
3. 即使死刑三審定讞,會不會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俗稱兩公約)的防死盾牌下,經「廢死聯盟」及「人權律師」的努力後,再透過不斷的非常上訴、釋憲,經主張廢死的法務部長的配合,最後還是讓犯人逃過眾望所歸的「死刑」?
答案是什麼,我們不知道。
但回想起在台灣發生過的,關於隨機無差別殺人案件,最令人怵目驚心的,應該以2014年5月由鄭捷所犯下震撼台灣社會,犯下在捷運第一起造成4死24傷的無差別殺人案。
鄭捷最後在2016年5月10日,在蔡英文就職總統前,由馬總統時任職法務部長的羅瑩雪簽署了鄭捷的死刑執行命令,槍決伏法!
但在鄭捷之前,還有件讓大家也是極為憤怒的,是2012年 12月發生在台南的「湯姆熊隨機殺人案」,罪犯還曾在被捕時狂妄的嗆聲:「台灣殺 1、2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最後是以嫌犯被判無期徒刑定讞結案。
當然,我們也忘不了2016年的「小燈泡」,在小燈泡母親面前以「斬首」的凶殘手段殺人,兇手最後也只是「處無期徒刑定讞」,讓小英阿姨卡片上的「小燈泡,阿姨不會讓你白白犧牲。這社會破很多洞,我會用盡全力把他們都補起來。」顯得格外蒼白無力,而後續的重大殺人案件都毫無例外逃過一死,而小英總統任內只執行2件死刑,卻留下37件未執行案件不光彩紀錄,也讓小英阿姨的卡片成了歷史笑話。
時間的輪轉來到了2024。
在2024年5月21日,也是鄭捷殺人案滿10周年的日子,在台中捷運車廂中19歲的洪姓護專生嫌犯,有預謀的持3刀砍傷其他乘客。本月8日在法院開庭時,他一番「不是犯一次錯的人,就要面對永不被原諒的眼光,強調自己終究要回歸社會,希望外界可以用客觀的角度看待他。」的告白,讓人直接傻眼,實在難以說服社會大眾相信其「在犯後一直都在反省」的真情流露。
再看最近發生的,才在前幾天的11月8日,一名42歲王姓女子晚間約10點左右,在台北捷運又是一樁無差別砍人事件!嫌犯面對壓制她的薛姓勇警質問為何持刀傷人時,還裡理不直而氣壯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