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愈是支配了美國社會,它愈不覺得應該向企業之外無關的因素妥協。早先企業還為此尋找一些理由,例如商業的繁榮其實對於信仰上帝是有幫助的,也能夠提振人心與文化。雖然這種論調至今仍存在,但是人們已不太提了。當企業成為美式生活的主角,一個物質、經濟的帝國在新大陸崛起後,所有的一切都開始用財富來衡量了。美國的企業早先乃是用支助文化發展的理由取得人們的尊敬,現在只需要宣稱它可以提高生活水準即可。
幾乎所有的實業家都會說,企業帶來的經濟繁榮即使本身不是道德,也會幫助道德的實現。在一八八八年時,鐵路大王柏金斯(Charles Elliott Perkins)說:大商人、大實業家、大發明家對世界的貢獻難道比牧師與慈善人士少嗎? 物質生產發達與經濟繁榮帶來的成本降低與享受增加,難道不是文明進步的主要推手嗎? 讓人人可以飽暖,他們不是會比挨餓受凍的人更會成為好公民嗎? 貧窮乃是犯罪與悲慘不幸的泉源,而大量生產物品降低了生活成本就是避免貧窮,除此外沒有其他方法。歷史與經驗都告訴我們當財富累積而生活無虞後,人的素質就會提升......他們會有較好的思想、會體恤他人、會追求正義與慈悲...... 所以一定要先有物質的繁榮,而所有其他的進步都以此為基礎。
早先富蘭克林就宣稱文化發展必須立足於物質基礎之上,而在他之後的一個半世紀,這種看法─「經濟優先」論的看法─終於受到了無比的肯定。
*作者理查・霍夫士達特(Richard Hofstadter, 1916-1970),二十世紀的美國著名公共知識分子、哥倫比亞大學美國史教授。霍夫士達特曾兩次得到普立茲獎,本文選自作者著作《美國的反智傳統:宗教、民主、商業與教育如何形塑美國人對知識的態度?》(八旗文化 2025 年全新校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