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空污基金補助購買Gogoro沒有正當性

2015-06-2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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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改善汽機車造成的空氣污染,光汰換舊車是不夠的,以台灣都會區過量的機車而言,最重要是要減少機車數量,鼓勵民眾多搭乘大眾運系統。但環保署推出的電動機車補助新案卻是「鼓勵購買機車」,既然無法汰換舊車減少污染,用空污基金補助就與空污基金用途名實不符,當然不具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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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說,同樣要騎機車,騎電動機車比汽油機車更環保,符合污染減量概念,用空污基金補助購車有何不可?但別忘了空污基金使用有「環境正義」的精神,過去會有汰舊二行程機車可獲補助方案,是因為還在騎二行程機車的人,算是經濟弱勢族群,希望提供補助讓他們減少負擔而換車。但一部售價高達12.8萬元的電動機車,等於是有錢人的玩具,能買得起這種機車的人,為什麼需要補助?

何況,電動機車與汽油機車都有污染,只是污染方式不同,電動機車有用電污染,是固定型的污染,汽油機車則是在移動間排放的污染。如果要比較污染減量,Gogoro推出「能源吃到飽」的定額費制本身就不環保,污染量恐怕得好好算一算。

另外如果基於環境正義,空污基金還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例如污染重鎮高雄大林浦、雲林六輕所在地,需要合格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並提出有效的減污措施。

這才是空污基金最該用的地方,而不是用於補助特定少數人。

《傾國傾城補助為那樁》

另外令人不安的是行政院在主導這個補助方案的過程。去年10月行政院核定經濟部工業局所擬的「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訂定未來電動機車發展以100-125西西等級的電動機車,而目前能做這種等級的只有Gogoro。

接下來行政院長毛治國今年3月25日親訪Gogoro公司,接下來動用中油資源提供設置電池交換站地點。4月8日經濟部工業局向行政院報告「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執行進度報告」,在這份簡報最後幾頁直接建議「以空污基金補助100至125西西等級電動機車,每輛15,000到20,000補助」。

最奇怪的是,當天行政院在網站上貼出的新聞稿所附的簡報檔,卻拿掉這個補助建議,如果補助有理,為什麼怕記者看到?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協調,最後環保署抗拒無效端出這個補助方案。這種對業者的協助幾乎已到了傾國傾城的地步。

下個月7月1日空污基金徵收滿20年,這20年來空污基金徵收項目愈來愈多,從最早的硫氧化物、逐步增加徵收氮氧化物、營建工程空污、揮發性有機物、以及13種有害污染物,至今每年可徵收金額高達70億元。

而70億元都是業者的血汗錢,環保署理當好好運用於污染改善,但事實上許多用途卻非常莫名奇妙,沒有真正用在該用的地方,空污改善也不如預期。環保署有必要趁空污基金徵收20年的此時,好好檢討一下用途,行政院也請還給各部會專業的行政空間。否則所有繳交空污費的廠商應該集體拒繳空污費。

補助表
各種補助。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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