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美國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為減少連任變數,簽署了《古巴自由民主團結法案》(Cuban Liberty and Democratic Solidarity Act),對古巴施以更嚴厲的經濟禁運。
2000年,當時6歲的古巴人球伊利安(Elian Gonzalez)被美國政府強行遣返古巴,更讓全球震驚。
直到2001年,在美國國會的人道考量下,准許古巴購買美國農產品,這也是兩國自1962年以來的首次貿易往來,開啟兩國關係融冰的契機。
細節仍待解決
勞爾在寫給歐巴馬的信函中,表示古巴政府受到美國互惠態度的鼓舞,決定為兩國政府與人民建立「彼此尊重與合做的雙邊關係」。
目前沒有邦交的雙方僅透過互設於首都的利益代表處(Interest Section)代行大使館功能,儘管在名義上都隸屬於兩國境內的瑞士大使館,但實質上各自獨立運作,與瑞士大使館並不相干。
由於美國派任大使與外交經費還須經由目前由共和黨控制的國會兩院核准,同時,古巴的共黨政權對於境內媒體與通訊的打壓,仍令外界詬病。
古巴政府也陸續發出聲明,要求美國必須解除經濟禁運,並歸還自1903年「侵佔」至今的關塔納摩灣(Guantanamo Bay)的海軍基地,唯美國國防部長卡特(Ash Carter)上月於國會作證時已明確表達,「美軍沒有意願也沒有計畫歸還關塔納摩灣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