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後,外界似乎才開始看到、也正視台鐵的體質、制度性等問題,政府在調查普悠瑪事故的原因的同時,也該對台鐵作全面體檢,投入資源、切割台鐵讓台鐵公司化,才能改變提升台鐵的體質、創造較佳的制度環境,台鐵才能浴火重生。
台鐵是一個公營單位,本質上就是容易出現一般公營單位的問題─彈性與效率低、冗員多、得過且過、法令束縛、政治干擾…..,而這些問題在不同時期,又會因環境變化而出現不同問題。
如早期台鐵是金飯碗時期,確實是冗員充斥;但在連年虧損、追求降低成本與虧損壓力下,現在較嚴重的問題反而是人員不足、難以吸引優秀新血加入;這由台鐵員工人數高峰時2.3萬人,數十年下來,運量從每年1億初頭人次增為2億人次,但員工數反而大降到1.4萬,列車剩下一名司機挑大樑,事故後才趕忙要增為2名司機,由此即可看出台鐵「減過頭」的問題。但台鐵現在景況則是:即使召募到新血,也缺乏留才誘因,離職率偏高。
因此要讓台鐵浴火重生,就必須先解決本質與體制的問題,第一步要作的應該就是先公司化─類似當年台灣的電信局透過所謂「電信三法」的修訂與訂定,讓電信局改制為中華電信公司,然後才有之後的釋股、民營化。台鐵未必能夠、或必須走到民營化這步,但公司化卻有其必要。
因為透過公司化的過程,可以把台鐵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作一次釐清與切割;例如累積虧損,是否就該由政府承接,否則台鐵根本不可能公司化?擁有豐富資產的台鐵,散布在全省各地的場站土地也可一次作清理;台鐵虧損的主因在人事成本過高,其中的退撫支出是否就該切割出去,由政府負責?
以金融界的術語而言,類似金融機構逾放、負債過高難以存續時,把不良資產切割出去處理─即所謂把銀行分成「好銀行」、「壞銀行」;切割台鐵就是要把台鐵切割分為「好台鐵」與「壞台鐵」,讓「好台鐵」能重拾活力、成為有獲利、安全且能永續經營可能的公司,這種公司才有能力召募並留下足夠的新血與人才,公司經營才能上軌道並進入良性循環。
事實上,台鐵當然是一個「應該賺錢」的單位;早期獨占西部走廊中長程運輸的景況雖然不再,但與公路(兩條南北高速公路)、高鐵一起算是擁有寡占能力,旅客人次是成長而非衰退,甚至某些路線時常是一票難求;身為一家百年老店,台鐵各地資產其實非常豐厚,只是因公營單位束縛而難以發揮效益。甚至以目前台鐵的財務情況看,每年虧損25億元左右,坦白說,這個虧損數字並不致命,因為台鐵的需求長期存在甚至成長中,不會如某些虧損企業,其產品的需求是快速減少甚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