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十月底,西班牙法院起訴智利前獨裁者皮諾契,罪名是某些西班牙公民的人權曾在其統治期間受到侵害。六天之後,英國政府根據西班牙法院發出的拘捕令,逮捕了當時在倫敦就醫的皮諾契。皮諾契根據英國於一九七八年通過的《國家免責法》(State Immunity Act),要求免除被訴。可是英國上議院認為刑求是國際罪行,不受該免責法保障。不久之後卻又裁定英國遵照《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所立的《罪行正義法》(Criminal Justice Act)是在一九八八年通過;在之前所犯的罪行不得在英國起訴。可是也同時主張,皮諾契應該引渡至西班牙接受審判。
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和美國總統布希,都呼籲英國法院釋放皮諾契,讓其返回智利。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則認為,上議院的裁決支持了「刑求為任何國家都有管轄權的國際罪行」的理念。國際特赦組織也要求皮諾契引渡至西班牙接受審判。二○○○年一月,英國內政部長史卓(Jack Straw)以皮諾契身體虛弱為由,決定不讓其被引渡至西班牙。比利時政府和六個民間團體於是在國際法庭檢舉史卓。同年三月,皮諾契終於回到智利。他抵達機場的第一個動作,即是從輪椅起身,接受支持者的歡呼。
皮諾契回到智利之後,國會立即通過一項憲法修正案,創造了一個稱為「前總統」的合法職位,並賦予據有這個職位的人刑事免責權。該年五月,聖地牙哥上訴法庭在「死亡特遣隊」一案中,取消皮諾契的免責權。特遣隊是皮諾契在一九七三年政變成功後不久下令組成,成員包括高級軍官和特務。他們搭乘軍用直昇機從北飛到南,至全國每一所監獄當場下令或親手處死近百名監禁中的政治犯,然後掩埋其屍體。許多人在被槍決之前,遭受以甘蔗刀割下肌肉的酷刑。對待敵人太過仁慈的軍官,也被特遣隊處罰,甚至解職。最高法院不久之後,又以「失憶症」為由取消上訴法庭對皮諾契的處罰判決。
二○○四年五月,上訴法庭裁決皮諾契的「失憶症」不成立。然後在該年十二月取消皮諾契的免責權,判決他必須為普拉茨(Carlos Prats)將軍謀殺案負責。普拉茨將軍是皮諾契的前任陸軍總司令,他因為拒絕參與政變而流亡至阿根廷,之後皮諾契派遣殺手以汽車炸彈將他殺害。二○○五年三月最高法院以確認皮諾契具有免責權為由,駁回這項有罪判決。這並不令人意外,因為最高法院的法官幾乎全是皮諾契執政時所任命。
可是該年九月,最高法院又於「可隆坡行動」一案中取消皮諾契的免責權。一九七五年的「可隆坡行動」總共綁架與祕密處決了一百一十九位政治異議分子。接下來的一年多,皮諾契在許多案件中,都無法享有免責權。二○○六年十一月,「死亡特遣隊」一案終於定讞,皮諾契被判處在家中監禁。不到兩週之後,他與世長辭,從沒有因為其無數罪行而受罰。他的葬禮雖非國葬,設於智利三軍學院的靈堂卻備極榮哀,完全不符合其血腥和貪瀆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