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白色恐怖真相還原過程時常招致「看不見加害者」的批評,在16日《記憶與遺忘的鬥爭:台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發表會上,有聽眾詢問是否該追究加害者責任?若加害者已去世又該如何處理?作者回應親民黨總統參選人宋楚瑜本身就是檯面上「非常活躍的加害者」,引發「加害者一定都是壞的嗎?」的論戰,作者之一的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則認為一個民主體制不該依賴特定加害者個人良善與否,而要保障每個人的尊嚴及自由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解嚴28年 首份《轉型正義階段報告書》出爐
一個社會在民主化之後,該如何面對過去威權政治留下的「產物」?南非民主化初期即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面對,但在許多新興民主國家跟進後,台灣社會經歷藍綠兩黨執政卻遲遲不見相關動作,有鑑於政府轉型正義工作之緩慢,關心轉型正義者自行成立「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經歷了4年的規劃與努力,完成解嚴28年首份《轉型正義階段報告書》,集結中研院社會學研究員吳乃德、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丞儀、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東吳大學副教授陳俊宏及文史工作者李禎祥等14位學者專家,就歷史觀點、政治批判、口述史及受難者照顧等15個領域進行總檢討。
李禎祥:白色恐怖是國家制度性暴力對人民進行人權侵犯
李禎祥表示,在處理白色恐怖口述史的過程中,可以發現白色恐怖並非只有反共,影響族群更是不分統獨左右,也許並非所有判決書都是造假亂寫,但可以確定白色恐怖的最大公約數是「國家以制度性的暴力對人民進行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人權侵犯」,可能只批評政府一句話就被抓去關了好幾年;吳乃德則說,轉型正義主要處理的是對人權的侵害,尤其是政治迫害,主要可以分為加害者追究、受害者賠償及歷史記憶保存3個階段,是相當細緻且敏感的政治工程。
會上有聽眾詢問,若加害者已死亡該如何追究責任?當加害者只是體制下的一環仍要清算嗎?作者之一的律師謝穎青表示,即使加害者已死,但若要追究真相,加害者責任「當然要清算」,因此加害者死亡與否並非是否追究的重點,而是眾人是否願意面對真相,他認為唯有透過體制內的司法審判,才能進一步追溯體制問題。
黃長玲:台灣加害者不願出面 嘗試訪問連連遭拒
黃長玲表示,過去許多人認為政府隱瞞判決書因此找不到加害者,但在追訴檔案的過程中,其實可以看到決策機構層層簽章,但當只有一個名字卻沒有周邊訊息時,這個名字是沒有實際意義的,要透過政府力量才能找到加害者;吳乃德也回應,在台灣的歷史記憶中加害者這塊是最空泛的,台灣的加害者不像智利或阿根廷願意出面接受訪問,過去團隊也曾經嘗試訪問加害者卻連連遭拒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