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廢除2025年非核家園條文後,蔡政府從開始的全面抗拒到之後研究核電廠延役,政策態度有改變,但對核四是否啟用卻完全拒絕、不討論,原因可能是難以超越「林義雄障礙」,不過,綠營終究要面對核四啟用課題。
核電延役從「來不及」到評估,但核四則完全略過
公投過後的第一時間,行政院發言人的說法是:核電廠延役與核四啟用都來不及了;這番話顯然完全無視公投顯示的新民意,被罵後,行政院態度放軟,先釋出要與立法院討論能源政策調整問題,之後經濟部才指示台電研究核三延役,如果評估後仍缺電核二亦考慮延役。
但對核四是否啟用,官員原本對外界「暫停送走核四燃料棒」的要求都不理會,之後經濟部才答應暫時不外送;但對核四是否啟用,蔡政府上下絲毫不鬆口。
問題是:當核三、甚至核二都要延役時,核四卻仍繼續封存、甚至要拆除,不論就能源政策或是「一般常識」上,都毫無道理可言。蔡政府送走核四燃料棒,準備拆除核四,為的當然是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但現在這個政策目標已經被公投廢除,也就是說,台灣不再走非核家園了;環境基本法中訂的「非核家園長期目標」,其實就是擺在心裡、不知何時能達到的「長期目標」,不必真當一回事。
拆除核四已無道理,啟用則北部用電問題解決
不走非核家園卻仍要拆除核四,有道理嗎?當然沒有。以能源政策的電力供需來看,北部原來就是供給不足,270萬瓩的核四如果供電,加上核一、二也延役,北部用電可更接近供需平衡。以安全性而言,如果早已折舊完的舊核電廠可延役,新蓋、設計與安全性更佳、又一度電都未發的核四,沒有理由廢除吧?延役舊廠卻廢新廠核四,邏輯與道理上實在說不通,更浪費了近3千億元的投資。
對擔心藻礁破壞而反對觀塘蓋天然氣接收站的生態保育者而言,核四啟用,代表的是原本為因應廢核後北部電力缺口,而規劃在大潭增加300萬瓩以上的天然氣機組,不再有需要,第三接收站就無非蓋不可的理由。當然,對擔心空污持續惡化者而言,270萬瓩的核四啟用,相當於近半個台中火力電廠(550萬瓩)的裝置容量,代表火電可以少用一點,大潭、中火不再一直「燒好燒滿」,空氣總該變好吧。
再從公投結果看,核電廠周圍未必全部是鐵桿的反核人士:核一、二周圍民眾都是支持以核養綠票數多過反對;核四則是反對票較多,但也只比同意票多出40票。如果經濟部能在溝通、地方回饋、提供就業、繁榮地方等方面作得更好,是有機會得到地方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