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汽車好先進,但是……出了事誰要負責?是你還是車?

2018-12-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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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等級三」的自動駕駛汽車在實際應用時可能引發某些狀況。交通心理學家沃爾拉特(Mark Vollrath)指出:「人類無法長期保持專注力。」他表示,自動駕駛會使人類駕駛感到無聊,分心進行其它活動而不是目不轉睛地盯著交通狀況。「這就如同在觀賞無聊的電視節目,等待著精彩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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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 Unfall mit selbstfahrendem Uber-Auto in Arizona
今年3月,一輛優步自動駕駛汽車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坦佩撞死一名女子

人類駕駛反應時間過慢

在高度自動化汽車的使用上,仍缺乏對人類駕駛和電腦的明確分工。沃爾拉特質疑:「使用者是否清楚汽車的功能,以及自己該做哪些工作?」自動駕駛汽車的風險往往隱藏在汽車與駕駛人必須交接駕駛責任的突然之間。「人類駕駛能否準確接手必須做的工作,或是無法勝任?」通過測試,沃爾拉特發現,在經過長時間旁觀汽車自動駕駛後,人類駕駛的反應時間明顯延長。在特殊情況下,就連擁有豐富經驗的駕駛也可能發生問題。「這比手動駕駛的事故率高出3倍。」

此發現令保險業者也感到不安,其事故研究人員正密切調查自動駕駛的風險。德國保險業協會(GDV)主席維勒(Wolfgang Weiler)警告:「直到駕駛情況得到全盤控制,即駕駛人達到最佳反應狀態,可能需時15秒,這是一個相當長的時間。」

人車的責任分工

保險業認為無法承擔這樣的風險。因此,保險公司要求針對每個自動駕駛汽車層級,做出人類駕駛與科技的明確分工。維勒表示:「只有絕對安全的自動駕駛汽車可以上路,而且在緊急情況下,即便沒有人類駕駛插手,也能安全停下。」惟有如此,駕駛人才能閃避各種交通狀況。保險協會還要求,在自動駕駛汽車系統上路之前,必須制定具約束力的相關標準。「德國聯邦自動駕駛道德委員會」主席法比歐(Udo di Fabio)對此也表示支持。該委員會在2017年制定了20項自動駕駛技術執行基本方針。根據提綱,每種駕駛狀況都必須受到清楚規範,並且在電腦與人類駕駛之間制定明確分工。這名聯邦前憲法法官強調:「當汽車自動駕駛時,人類便不能負有責任。」

跳過「等級三」?

這樣的規定是因為當自動駕駛汽車發生意外時,有許多無法釐清的情況。法比歐表示:「如果駕駛人必須對電腦進行監督,當意外發生時將造成責任歸屬的難題。」

意外造成的損失該由哪方負責?「若交由汽車自動駕駛,意外的責任應由製造商或程序設計師負責,而非駕駛人。」法比歐如是分析。

如此一來,發展自動駕駛汽車理應跳過「等級三」。事實上,包括谷歌、福特和沃爾沃在內的一些公司已經宣布採用此策略。但保險業者仍懷疑,事故情況會因此發生快速轉變。GDV主席維勒表示:「一份我們公開過的研究證實,交通意外事故的實際發生情況將與目前推測的不同。」

尚未釐清的問題

根據研究,與2015年相比,2035年時責任保險的損壞賠償部分將最多降低15%。而且修理新的汽車系統將會更昂貴。汽車保險所保障的內容也將因此減少5%。維勒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中,科技發展對於意外事故的影響有限。」

研究指出,直到汽車擁有「等級五」的全自動駕駛功能,並且作為智能交通分流系統上路,還需要數十年的光陰。交通心理學家沃爾拉特也持相同意見。他認為,「人們不應該抱持過高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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