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例子是,科技部中科管理局為台積電晶圓十奈米廠開發的「中科大肚山園區」,每天用水4.7萬噸,水利署也沒有額外多給中科管理局水,而是要求他從原本核給中部科學園區13萬噸水的額度中自行調撥。未來中科用水如果還要增加,同樣地中科管理局也要自己想辦法,使用再生水或是提高用水回收率。
去年底三讀通過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就是為了落實工業用水零成長政策,授權水利署在核發新開發案時,若地點位於缺水區,可指定該企業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如果是已經設立的企業,經水利署查核各年實際用水,與用水計畫書內容有差異時,可要求企業提差異分析報告,水利署在審查並調整這份用水計畫書時,也可以強制指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讓企業負起部分自籌水源責任。
再生水的運用已愈來愈廣,技術更早已不是問題,問題出在台灣的自來水太便宜,一度水的生產成本約10元到12元(沒有算建造水庫及維護成本),但再生水約18元(沒有計算管線及設置成本),企業不願意使用的原因是心態。
這兩天全台出現的超級寒流,讓我們見識到氣候變遷的威力,氣候變遷的影響還包括水資源,這個我們也見識 到了,前後兩年,有時枯旱、有時多雨,兩種情境對城市發展的影響完全不同。但要保持城市的永續,卻不容許出現這種差異性,而關於水資源是有因應方案的,但需要政府、企業、人民共同的努力。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