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敬一專欄:大川兄,何不「以酒飯換騷擾」?

2016-02-04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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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與不少閣員是好友,函查創新創業的作法能因此緩緩嗎?(余志偉攝)

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與不少閣員是好友,函查創新創業的作法能因此緩緩嗎?(余志偉攝)

監察院最近去函經濟部、科技部、教育部等機關,要求他們對於最近行政部門所推動的「產學合作案」、「創新創業激勵方案」、「創新育成中心」運作情形等提出說明。監察委員所提的問題不只詳細,幾乎是到了擾人的地步。函文要求回覆的問題正文有26則、表格有11張,兩個附錄又有11題與4題。問題內容包括育成績效、資本額增加數、營收額增加數、員工增加數、多少家公司育成上市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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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是公務員最害怕的單位;公務員不怕立法院,因為立法院頂多為難公務行政,無法為難公務員個人,但是監察院卻能糾彈個人,弄到吃不了兜著走。各部會行政人員收到這樣的公文,真不知道要沒日沒夜加班幾天才能交差。不只如此,各部會必然要行文各大學等相關單位彙整資料,也要他們一一填答。大學不敢不回答,因為部會補助經費是大學的衣食父母。於是,這一紙公文忙倒一掛人,讓他們感慨「以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乾脆別辦什麼產學合作了」。這種騷擾行政的事,監察院可不可以三思呢?

為什麼說這是騷擾?原因有四:

一、大學以科研為基礎的創新創業,失敗機率極高,而在生技領域,這失敗率更超過九成。而且,有許多成功的案例往往要十年以上才看得到具體成果。以往台灣的大學太不注重科研成果與應用結合,最近一兩年好不容易有動能往前走,才剛開始就要填「績效表」,團隊才成立就想「上市櫃」,這不是活見鬼嗎?這不是騷擾,什麼是騷擾?

二、就算已經推動幾年而有成果可以盤點,但是每校各有特色、各有困難、各有歷史包袱。只要誘因設計得當,這些學校就會努力去拼。真的要去評估政策,應該是評估「誘因制度」的設計,而不是直接去盤點成果。監察院面對各色各樣的大學科技優勢,根本不可能介入評估。既然如此,叫部會與執行單位填寫那些無聊數字,那不是找碴嗎?

三、台灣現在的創新創業環境最缺像Uber、airbnb、facebook等成功的故事。但要有成功的故事就不能單純地由數字管理。一旦利用簡單的數字進行創業管理,承辦人員怕數字不好、怕失敗,絕對不會有非常成功的故事。成功的故事一定是高風險高回報,監察院如此做法,只是讓承辦人員如履薄冰地去推動,步步謹慎,不敢創新。但台灣若都走別人走過的路、依循別人採用的機制,台灣的創業輔導如何能與美國矽谷或中國競爭?監察院是否應與時俱進,也採用創新的機制來監察,也成為台灣推動新創事業的推手?

四、監察院的任務是糾正或彈劾不法、不當。要糾彈別人的前提,一定是自己已經有了相當敏銳的觀察與理解。但是從這份公文的內容來看,發文者顯然還在學習階段,還沒有糾彈導正的客觀實力。這時該院可以做的事,是請真正懂的專家去演講、座談或公聽,冷靜地理解消化,而不是大搖大擺去函騷擾,調一堆「一看就知道是外行人要的」資料。

我在政府機關服務三年多,在國科會主委任內也曾經被幾位監察委員騷擾過。他們其實不了解科技研究與科技預算,亦不了解其他國家的科研情形,更不清楚科技與一般行政的重大差別,僅憑一己之偏見,就以大官的姿態對行政部門指頤氣使。名義上,我們在回答他們的問題;實質上,我們在教育改變他們的見解偏差;茶餘飯後,則是在消遣這些委員大人。這實在是個雙輸的局面。

其實監察院正副院長與許多委員我都熟,尤其孫大川副院長更是好友。他們只要召喚一聲,即使沒有束脩,像我這樣對創新創業、產學合作小有知識的人,都願意去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要問問題大可以找專家;至於發函詢問、填表、作答,足以累死承辦人員的事,就緩一緩吧?大川兄,「以演講替函文、以酒飯換騷擾」,何如?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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