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中的八仙塵爆意外,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的慘劇。新北市23日於市政會議通過《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人數達1000人以上、且持續2小時的活動,都必須申請許可或報備查核,違者可開罰2萬至10萬元。此案預計3月送進議會審議,最快今年7月上路。
八仙塵爆後,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皆開始檢討相關活動的規範。新北市市政會議23日通過《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1000人以上、持續2小時的大型群聚活動,如派對、演唱會、音樂會、展覽展售、博覽會、燈會、廟會、煙火晚會及宗教民俗節慶活動…等,都須事前向政府提出報備或申請許可。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表示,活動人數在1000到3000人之間採「報備制」,主辦單位必須在15天前告知政府。活動人數超過3000人則採「許可制」,主辦單位必須在30天前申請,並由公部門到現場查核,通過後才能舉行。若未經許可或臨時變更時間、場地、活動內容,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未依規定改善可連續處罰,重大違規者也可能遭勒令停止。
黃德清也表示,消防局提供「安全計劃書範本」,供民間申請活動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