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的現在,一股熱流,一股新聞自由的熱流,在仍然實行嚴格新聞管制的中國奔騰。美國報紙主筆協會(ASNE)代表團,根據國會通過的議案,遊歷歐亞,籲請各國將新聞自由列入戰後和平條約,三月二十八日到達中國。三位先生,團長福勒斯特(Wilbur Forrest)來自《紐約先驅論壇報》,麥吉爾(Ralph McGill)是《亞特蘭大憲章報》主筆,亞更曼(Ackerman Carl William)是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教務主任。他們在戰時首都重慶拜訪高官、參觀報館和大學新聞系,馬不停蹄,驚訝地發現各界同聲贊許新聞自由。但在這一敏感的話題之下,不同政治力量也在唇槍舌劍地角力……
「新聞自由的傳教士」來了!
「記者執筆寫此文時,心情非常興奮。」一九四五年三月三十日《大公報》社評《歡迎新聞自由!》,開篇就禁不住由衷的喜悅,「歡迎他們三位,是歡迎新聞自由的傳教士,也就是歡迎新聞自由!」
曾獲「密蘇里獎章」的《大公報》毫無保留地支持新聞自由,借此時機嚴詞抨擊「秘密政治」:「坦白地說,中國有四千多年的文化,並首先發明了印刷術,但從來沒有過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社評歷數「偶語棄市」、「焚書坑儒」、「為尊者諱」等黑暗往事,寫道,「政府高壓,士人自諱,在這雙重的枷鎖之下,自然更不會有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產生。」
《大公報》認為,「實行新聞自由的途徑甚為簡單,就是在國內要取消新聞檢查制度,在國際間要彼此採訪自由」。
社評說:「國民黨與國民政府已一再表示放寬新聞檢查尺度,這是很賢明的。我們就希望這賢明的表示能得到賢明的表現。」
「中國有四千年言論自由的傳統」
在《大公報》社評《歡迎新聞自由!》見報的第二天,國民黨黨報《中央日報》發表國民黨中宣部新聞處長馬星野的文章《中國言論界的自由傳統》。
(《大公報》、《中央日報》社評和馬星野的文章)
「昨讀某報,有『中國有四千多年文化,卻從沒有過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及『中國自古以來就統制思想,干涉言論』,似乎與歷史事實略有出入」。
馬星野舉出「詩三百篇」、「春秋」等諷諫政治、伸張民意等例子,還徵引宋朝皇帝下令限制當時「邸報」的新聞發佈自由,遭到言官批評的史實,證明「言論界之自由與獨立,乃是中國最可寶貴的傳統。」
馬星野說:「我們值得重視的,是中國四千年來一貫的民本主義精神,一貫的反對暴君,一貫的尊重清議,一貫的有是非善惡,如果我們一筆抹殺,以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都是舶來品,這種荒漠如何能培植出新的花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