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也以台灣過往發展汽車產業導致今天台灣在汽車關鍵零組件蓬勃發展為例,認為應多花56億元以發展離岸風電產業也是笑話。全球汽車產業規模與產值,離岸風電及得上其零頭嗎?完全引據失義。
個人「為離岸風電國產化浪擲9000億元?」及「再論離岸風電國產化」兩篇文章,由海外市場展望,國內產業規模,關鍵零組件開發時程等面像深入討論,指出發展離岸風電產業根本是椽木求魚,竹籃打水一場空,虛擲近兆成本,將拖垮臺灣的無腦政策。
個人嚴正指出產業發展本來就不是政府強項,政府任務是要提供完善基礎建設(穩定價廉的電力供應即為其中重要項目)及制訂友善工商業發展的法規制度(修正環評惡法等)。民間企業界自然會自行發展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不勞對產業外行的政府越俎代庖,這也正是張忠謀反對政府發展所謂五加二產業的主因。
在此順便評論該文之讀者留言,在此僅簡要批駁:
該留言極為老套的一再強調離岸風電是廠商出資,這就解決所有問題了?依此邏輯,民營電廠都是廠商先出資就比台電自己蓋電廠好?台電可以関門了?誰出資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蓋完廠後電價是否合理。離岸風電遭人垢病的最大原因就是暴利,廠商出資就有資格享暴利又是一個神邏輯。該留言還扯馬政府時代也採用躉購費率制度,但重點是費率是否合理,蔡政府上台後這幾年國際離岸風電電價腰斬,不長進的蔡政府今天還說其2018費率與馬政府2015年訂的費率相近,令人無言。
該留言又提出無追索權融資對銀行也有好處,因為可要求較高利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利息高正反映風險大。否則為何垃圾債券利息高於中央銀行發行的政府公債?財務不穩頻臨破產政府公債高於先進國家公債?何時無追索權融資對銀行也變成一項好處?
最可惡的是該留言竟然說電價不會因離岸風電增加太多,以離岸風電取代核電每年增加的700億元除以2025年全部發電度數2500億度,每度只增加0.28元,看起來真的不高。但原因是分母太大,不能掩飾每年電費增加700億元,全國830萬家庭每家分攤超過8000元電費的事實。留言者此類說法顯有不當。
經濟部今年費率定為5.1元原本就是嚴重失職,不參考去年競標價格2.5元將今年費率降到3元以下就說不過去,還想製造輿論維持5.8元費率打臉全體費率審查委員也太超過了。
其實台灣官員不顧國家利益,甚至不是為了一黨之私,只為了維護小英個人與其能源智囊團面子,不顧一切的蠻幹外國廠商也看在眼裏。相關官員不要以為與外國人杯榥交錯,酒酣耳熱就成了換帖兄弟,個人敢說外國人也是打心底看不起賣國賊。國家重臣在午夜夢迴時真絲毫沒有保持大臣風骨及國家尊嚴,避免台灣成為全球最大笑柄而應懸崖勒馬的想念?
個人在「台灣三大能源危機—核電、風電、煤電」文中也指出此三大危機成本都在千億元之譜,但核電/煤電兩者還有時間挽救,風電之千億元危機迫在眉睫,如政府仍然執迷不悟,全國各界應使出全力阻擋此一喪權辱國政策之落實。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