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大稻埕茶商李春生家族於1916年成立新高銀行,其創立目的在對製茶者及茶農提供資金,後於1923年與嘉義銀行同時併入台灣商工銀行。華南銀行則於1919年由板橋林家發起,並由台灣銀行支持成立之銀行。華南銀行可以說是在日本政府南進政策下所成立的銀行,以開發南洋及大陸的華南地區為主要目的,故名「華南」。
1920年,日本進入慢性恐慌,日本國內股票大跌,並波及台灣。日本這一波的慢性不景氣對台灣金融界造成兩大影響,包括勸業銀行來台設立分行,以及嘉義銀行與新高銀行於1923年與台灣商工銀行合併。
日本殖民統治時間,台灣共有七家銀行,包括台灣銀行、台灣商工銀行、彰化銀行、華南銀行、株式會社台灣儲蓄銀行、日本三合銀行以及日本勸業銀行在台分行。其中,株式會社台灣儲蓄銀行與日本三合銀行於被台灣銀行合併,台灣商工銀行在光復後改名為第一銀行,日本勸業銀行在台分行改為土地銀行。
國民政府真正接收的是五家銀行,包括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以及彰化銀行。一銀、華銀及彰銀則是我們一般所稱的「三商銀」,意指歷史悠久的三家商業銀行。銀行之外,日據時期台灣還有其他金融機構的興起,像是信託會社、信用組合、產業金庫等。
台灣光復至1980年前由政府主導金融市場
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後,各金融機構亦隨之來台,並於1960年至1970年間先後在台復業,包括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央銀行、郵局、中國農民銀行以及中央信託局。
事實上,這幾家銀行剛開始在台灣只是象徵性的存在,並未正式復業,其主要原因在於台灣那個時期的產業並不是那麼發達,還沒有那麼多的資金需要,象徵性存在是為了與共產黨爭立正統之位,以保存海外資產。
就金融管制而言,1980年以前的金融體系一直是由政府主導並嚴格管制,不僅國外銀行不能來台設分行,民間亦不能自行設立銀行,利率與匯率也都是管制的。儘管政府原則上不允許設立新銀行,但仍有幾家銀行因為特殊的歷史背景而設立,像是為號召華僑對政府向心力而設立的僑資銀行,如華僑商業銀行及世華銀行;北、高改制為院轄市,為扶助地方建設而准予設立台北銀行及高雄銀行;還有為使金融安定,將民間的「合會」改制為中小企業銀行等等。
日據時代即存在於各地的農會與信用合作社,由於採會員制,再加上規模較小,屬於地區型的金融機構,政府剛開始在管制上除了力有未逮,仍帶些放任的因素,使得嚴格控管的金融體制下仍然有漏洞存在,因而爆發金融危機,像是1985年的十信擠兌以及1995年的彰化四信擠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