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負責這個創意的同仁提出想法時,我問他:「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他看了三個fashion show的實況轉播,其中有一個品牌所使用的工具是十二支iPhone,就經濟成本考量上,已經可為,不會因預算而被限制。跟著,我又問:「你覺得這是社會所需嗎?」他說是,在「自媒體」的趨勢下,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主角,不見得只有台上的人。這種形式剛好符合這股潮流。我聽了,覺得很合理。接著問他:「你提供什麼生活解決方案?」他回答,要看十二個視角也有,要看線上即時轉播也可以,未來觀眾可以邊參與這個沙龍邊購物、討論,娛樂度和趣味度都很高,最重要的是,可以落實公司成立書店事業的初衷,「弭平閱讀資源的城鄉差距,讓台灣每一個人知識獲得真正平權。」
理性的選擇題
縱使所有答案都過關,還有理性端的功課要做,「選擇題」就來了。我會要求他把創意用文字、圖像、照片或影音表達出來。一個抽象概念要用具體可見的元素傳達,是非常困難的,但這段過程的工作非常重要。我重視的不是最後形式好壞,而是他是否能走過這個必須具體地把所有細節都思考過一次可行性的階段。
再來,他得去找很多資料,比如現行有哪些設備可以使用?成本是多少?運用這些資料,讓創意可以初步「被計算」。最後,我會讓他去實驗一次。從碰到的挫折中修正構想,做出一個可行的「demo」(樣本),再從這個demo發展出SOP,複製到其他地方。現在這個書店,就是一個demo,往後我們可以把它複製到台灣的其他書店,甚至到中國或海外地區。
如果在試做時發現落差很大,那就得回到源頭去檢查,看創意的目的性和環境吻合度間有沒有改變。假如沒有太大偏差,通常我們會再試、再調整,直到做對為止。如果環境改變了,就要考慮另換途徑,而不是固守在原來的路上。
「創意」擁有可以恣意飛翔想像的權利,「創意,然後呢?」有著無中如何可以生有的責任。權與責平等共好,才得以成就真正有價值的創意。
*本文出自天下雜誌出版《創意,然後呢?》,作者蘇麗媚為夢田文創執行長,曾任三立電視執行副總經理。2011年創辦夢田文創。代表作品包括《醉後決定愛上你》、《真心請按兩次鈴》、《巷弄裡的那家書店》、紀錄片《書店裡的影像詩》、劇場作品《瘋狂偶像劇》、《男言之隱》,皆獲得海內外好評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