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推廣藝術活動、展演及藝術教育是政府和民間共同努力的目標,但當政府單位帶頭努力「cost down」,除了對演出者的不尊重外,又能帶給民眾什麼品質的藝文演出呢?
致 行政院文化部、北市文化局:
昨晚「又」收到貴單位的來信,內容如下圖。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收到貴單位這樣白目、不要臉、自己為是的「來信邀約」。過去一直選擇當作沒看見,一直以為大環境會慢慢變好,直到昨晚才深刻體認到,自己是多麼的無知。
信件內容簡單來說,就是我們親愛的政府單位又想要辦活動了、又沒預算了,怎麼辦呢?
對了!貴單位有超廣大的街頭藝人data,各種類型,大量、免費、自備音響、自備表演器材,連交通費都省了,開始發通知吧!
然後我就會收到信了,每當逢年過節,或是政府單位開始想辦些「沒(ㄅㄨˋ)有(ㄒㄧㄤˇ)預(ㄏㄨㄚ)算(ㄑㄧㄢˊ)」的活動,我就會收到這樣制式化內容的信。昨天是這麼久以來我第一次想認真回信,結果才發現是系統信件無法直接回覆,既然無法直接回覆就公開回覆吧。
會認真想回覆這封信有幾個重要原因:
1.這已經不是一兩年的事情,可見你們一直覺得這樣做是對的、是好的。
2.你們不只覺得自己是對的,還不斷進化,一開始來信只是告訴大家可以登記演出,這兩年你們超越了自己,開始徵選,開放徵選要大家報名沒酬勞的表演,真的超屌。
3.所有的信件透露著對表演者的一視同仁、公正公開、絕無偏袒,不管是拿過金曲獎的音樂人、還是登上國際大舞台的表演者。總之都有需要時,你都會寄一封這樣的信問大家「要不要來參加免費表演?自備器材音響、我們有提供電源喔(sometimes)!通過徵選還可以放打賞箱!」深深感受到你們對表演者的尊重。
4.這次的活動主辦單位是「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google了一下發現真的是大家熟悉的那個全聯。這是一個文化部委外的ROT招商案,感謝文化部再次和企業達成共識,共同「推廣」台灣藝文產業。
5.聯合報2016-03-26:「根據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競標時提出的規劃,設立2億元基金,邀請吳靜吉、江蕙等學術藝文界人士擔任董事,並與唐美雲歌仔戲團、中國民國傳統匠師協會、田中央建築師事務所、老爺酒店等業者合作,要打造結合傳統藝術與現代觀光的園區。」
6.中央廣播電台2016-03-30:「根據合約規定,全聯善美的基金會今年9月接手傳藝中心宜蘭園區與台北戲曲中心部分服務後,未來15年至少投入新台幣5億元營運資金,每一年定額權利金新台幣1千萬元,每年捐助2,500萬作為「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並以每年不低於營業收入的12%推動傳統藝術的展演與教育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