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花費許多時間企圖找出各種概念的定義。如果你有注意到的話,那些典型的哲學問題,都是關於抽象概念的定義:
●什麼是「正義」?
●什麼是「心靈」?
●什麼是「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同樣格式的問題,若把主角換成具體的東西,就會看起來好像比較好回答,但其實不然。例如:
●什麼是「蜥蜴」?
如果你的五歲小孩這個問題,拿一隻蜥蜴給他看或許就能搞定。但如果這個問題是以哲學家通常比較感興趣的形式提出,那麼,它要求的並不是「給我看一個『蜥蜴』的實例」,而是「給我一套規則,讓我在將來可以靠它來區分任何東西是或不是蜥蜴」。
以這種形式發問,讓問題一下子變得很難,難到會讓你懷疑:「天哪,我連什麼是蜥蜴都回答不出來,那我平常怎麼有辦法用『蜥蜴』這個詞用得那麼順?」
事實上,這就是人類認知能力的一種特色:即使無法說出某個概念的確切定義,我們也有辦法用它來溝通無礙。這種「無法後設報告,但會用」的現象不只發生在定義上,也發生在其它語言使用規則上,比方說文法。我寫中文滿少犯文法錯誤的,但若要我把平常寫作使用的文法給列出來,我可是一條都辦不到。
哲學圈外的人,特別是那些審核高教研究經費的人,偶爾會質疑哲學家花那麼多時間研究定義,到底有什麼意義。在檯面上,哲學家有時候會說出一些正氣凜然的理由,而有時候,這些正氣凜然的理由,也確實是他們花費心血進行研究的動力。
不過我相信,至少在大部分時候,哲學家研究定義,除了為了升等之外,是因為研究定義是件有趣的事情。不過他們被採訪時通常不會把這個理由當成回答的首選,因為一般人可能比較難以體會研究定義有什麼好玩的。
1.設計定義
2.想反例
3.依照反例修改定義
即使是跟一般人介紹說,哲學家研究定義時有上述這些程序,恐怕也只會換來一張黑人問號圖吧。
什麼是遊戲?
這時候,我想,就是《什麼是遊戲?》這本書進場的時候了。《什麼是遊戲?》的作者休維爾是法國卡昂大學的哲學家,他在這本書裡試圖定義「遊戲」,並且真的弄了一個還滿像樣的東西出來。
休維爾的定義或許不是完美的,但考慮到定義概念本來就很困難,這本書讀起來,我必須說,還是滿勵志的。更重要的是,就算是對於如何研究定義沒有概念的人,如果能順著休維爾的思路,搞懂他怎麼面對和化解他遇到的問題,應該也能比較理解哲學上的 「研究定義」是怎麼一回事。
所以,什麼是遊戲?
若要定義X,哲學家的一種常見策略,是先把X和其它看起來有點像X但其實不是的東西區分開來。對一般人來說,遊戲是用來玩的,但並不是所有的「玩」都是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