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起,有台灣人和熱心的日本人團體共同發動連署,要求國際奧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將台灣的參賽名稱由「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改為「台灣」,同時徵求新的國家隊名稱與旗歌,取代現有奧會模式在2020年東京奧運出賽,至今連署人數突破65000人,也見諸新聞報導。
近年來台灣認同逐漸升高,尤其年輕世代在各項民調中的台灣認同度居高不下,加以中國在國際場合擠縮台灣參與空間未曾鬆手,這項活動的產生背景其來有自,也象徵台灣人希望得到國際認同、以自己認同之名參與國際事務的強烈慾望,相信絕大多數國人都樂觀其成。
但如果要討論以「台灣」之名參加奧運會,我們不能不回到實務上來檢視它的可行性與假設想定。此舉在現行國際奧會的奧林匹克憲章(Olympic Charter)現有規定下,確實有極大難度。
時至今日,有許多人無法接受「中華台北」之名,政府的立場則是雖不滿意但可接受。這個名稱的由來,係因為1971年中國進入聯合國之後,我國奧會及運動團體的各種國際組織的會籍相繼受到影響,致使台灣運動選手和青年無法參加國際體育競賽與活動。
經過當時我國籍國際奧會委員徐亨等人的奔走和努力,於1981年3月23日在瑞士洛桑與國際奧會簽訂協議(俗稱洛桑協議),以「Chinese Taipei」名稱及奧會會旗、會歌,重新獲得國際奧會承認,確保我國奧會在國際奧會應有之權利,即為現稱之「奧會模式」。
奧林匹克憲章在海峽兩岸的會籍定案後也經過修改,其中第30與31條對會員單位的名稱與旗歌訂下嚴格規範,第30條第1款甚至訂出「奧林匹克憲章中所謂國家一詞是指為國際社會所承認的獨立國家」。國際奧會另外也對「國際社會」一詞訂出解釋,即為聯合國。
30 Country and name of an NOC
1. In the Olympic Charter, the expression “country” means an independent State recognis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2. The name of an NOC must reflect the territorial extent and tradition of its country and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approval of the IOC Executive 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