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的台灣,「漢番通婚」是正常現象嗎?這3點告訴你,通婚的一定是少數啦

2017-02-0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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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水滋養自己種植的稻苗在農業社會已屬於嚴重犯罪情節,台灣私法物權編說明:「毋論業主已未車戽入田,而他人擅自竊放以灌已田者,不論黑夜白日,按其所灌田禾畝數,照侵占他人田,一畝以下笞五十,每五畝加一等,罪止仗八十,徒二年。」可見偷水的罰責頗嚴,但官府對於番漢通婚卻實施比偷水更嚴厲之刑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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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乾隆二年,巡臺御史白起圖等奏准:「漢人不得擅娶番婦,番婦亦不得牽手漢民。違者,即行離異。漢民照民苗結親例,仗一百離異;土官、通事照民苗結親媒人減一等例,各仗九十;地方官照失察苗民結親例,降一級調用。其從前已娶、生有子嗣者,即行安置為民,不許往來番社,以度煽惑生事之端。」乾隆新政,嚴禁漢番通婚,笞以比偷水情節更重之刑仗,顯示官方態度確實是嚴禁漢番通婚,不希望漢人與番女有任何往來,造成官府統治上的困擾。

官府大力禁婚,顯現其不讓漢番交流融合的態度,但是否有效嚇阻通婚之風氣,這裡必須也有個背景是,我們知道,台灣高懸海外,官府吏治易敗壞,時常發生政令不出官府,因此也有可能發生漢人與番女私下通婚。但不可否認的是,乾隆年間,漢番通婚是非法行為,刑法之重也許遏制了漢番通婚之風氣,因為漢移民即使想違法娶番女,並不表示番人也想同意違法而遭受無謂的處罰。

我們看見,平埔熟番在清統治時期,依史書稱,過去番人用藍布纏頭的習俗已久,但薙髮令一出,傳統習俗喪失,但不像中原漢人反抗薙髮令之烈,番人似乎較不敢違背此道政令,例如乾隆二三年,薙髮令下達番人,「各社番尚有未盡奉行者,後縣官集土官訓諭之,今盡遵制,彬彬乎衣冠文物之風矣。」綜觀官史也許對反抗之事有避重就輕,但平埔熟番悉「盡遵制」,似也表達臣服之意。

第三點,由於番女人數極少、乾隆視番漢通婚為大罪,加上從康熙朝開始實施的渡台禁令規定渡台者不准攜帶家眷,但來台開墾的移民日漸繁多,男多女少現象自然嚴重。

雍正六年,藍鼎元朝見雍正帝並條陳「經理台灣疏」,提出當時兩性比例不均的解決可維持社會秩序,首先他分析當時漢女相當稀少:「自北路諸羅、彰化以上,淡水、雞籠山後千有餘里,通共婦女不及數百人,南路鳳山、新園、瑯橋以下四、五百里,婦女亦不及數百人。合各府各縣之傾側無賴,群眾至數百萬人,無父母妻子宗族之繫累,似不可不為籌劃者也。」

藍鼎元因此建議雍正應放寬渡台禁令,「漸解其靡室靡家之民,必先逐其有室有家之願。蓋民生各遂家室,則無輕棄走險之思。」他提出以家庭導正當時社會的風氣,讓社會秩序回到正軌,然而雍正當時並未採納此建議,持續實施渡台禁令。一直到乾隆五三年,在林爽文事件功臣福康安建議下,才徹底廢除渡台禁令,漢婦與其夫來台始合法化。漫長的渡台禁令實施期間,女性異常缺乏,漢人是否會私下與番女通婚,不得而知,但可猜想得到,大部分男性移民可說是幾無家累,在無家累束縛下,自然容易做出違背倫常之事。

本文認為,清治時期的台灣,漢番通婚的確存在,史書也曾記載,但綜觀本文前面的分析,漢番通婚可能是清治時期相當少見的社會現象,而不是常態的社會現象,歷史學者周婉窈也曾提出漢人娶平埔某比例不高的論點,她說:「我們須注意,原住民人口向來不多,清朝統治末年頂多十餘萬,而漢人已達兩百八十萬,從人口結構來說,原住民婚齡女性人數有限,況且多數部族和漢人沒接觸,有接觸的,也不可能全部嫁給漢人,因此,娶到平埔某的漢人占人口比例應不高。」其次,本文最初有提到漢人娶番女有繁複的儀式,儀節之多說不定嚇跑了有意娶番女的漢人,而平埔熟番的女性嫁漢人,平埔男性肯定也會反對與吃醋的!

文|蘇穩中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文標題:淺談台灣清治時期的漢番通婚──漢移民娶平埔女並非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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