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朋友當心!含酒精提神飲料是藥不是飲料,專家:喝多了在工作中受傷的機率更高!

2017-07-1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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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仔載的氣力!」,廣告畫面中數名勞工朋友高舉此款飲品,像是喝了就會力大無窮的形象深植台灣民眾心中。飲用此類含酒精內服液劑作為提神飲料是台灣勞力工作者特有的職場文化。但你知道這類成分包含中藥萃取物、維他命、胺基酸、高濃度的咖啡因(14mg/oz 或 300mg/600 ml)以及高濃度的酒精(8-10%)的產品,被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歸類為「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管理,是受《藥事法》規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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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保力達B」和「維士比」產品因為含有酒精,不屬於能量飲料、而屬於含酒精提神飲料嗎?也不是。是含 8%酒精濃度的內服液劑,屬於指示用藥,依法只能在藥局販售。根據《藥事法第 27 條》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未申請藥商而販賣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者,依同法第 92 條規定處罰 3-200 萬元罰鍰。

這類含8-10%酒精濃度的內服液劑,屬於指示用藥,不是一般飲料,依法只能在藥局販售。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說明,根據《藥事法第27條》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未申請藥商而販賣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者,依同法第 92 條規定處罰 3-200 萬元罰鍰。

雖然法律如此規定,但這類含酒精的內服液劑仍常見於檳榔攤或雜貨店隨處販售,在 2006 年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福部)李復惠等人的調查指出,勞工最常購買的地點為檳榔攤、雜貨店與便利商店,僅有約 6% 的勞工會至藥局購買。為改善非法通路販售之亂象,2014 年起,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 22 縣市的衛生局辦理「無照藥商專案聯合稽查計畫」,《食力》分析2015年 和 2016年的數據,發現不合格率仍難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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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食力foodNEXT提供)

食藥署2015年針對382家通路進行稽查,其中有 39 家非法販售此類藥品、不合格率為 10.2%,在2016 年加強針對曾經違規或高風險地區之 272 家通路業者稽查,查獲 64 家非法販售此類藥品、不合格率為 23.5%。2015-2016 年稽查計畫的結果顯示,非法販售的主要通路有 68% 為檳榔攤、25% 為雜貨店、7% 為其他通路(網咖、文具店⋯⋯等),顯示大多數零售業者仍因不知道此類產品受《藥事法》規範而誤觸法,可見民眾深受廣告影響而誤會此類產品為一般飲品的錯誤認知仍根深蒂固。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林益祥科長說明,由於檳榔攤的業者輪替快,下一位接手的業者仍常因為不知道此法規持續販售而觸法,針對這個問題,食藥署也表示會持續加強宣導與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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