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的歷史突顯了混合、企業的發明、互益的交流、擴大規模的生產,以及巧妙的包裝,如何能夠產製更富吸引力、也更讓人負擔得起的產品。雖然整個過程充滿了各種出色的人物,但故事的起點卻是個不出色的事實:巧克力很苦。事實上,簡直苦到不行,據說荷蘭與英國的私掠船員,曾把被劫船隻上載運的可可豆丟棄,罵說這些豆子嚐起來像羊屎。
阿茲特克人添加了辣椒及香草來解決可可苦味的問題,而他們的征服者——西班牙人——則把巧克力混合了糖、肉桂粉和其他適合歐洲人口味的香料,於是巧克力便以這種形式,在十七、十八世紀間,於歐洲上流社會及中產階級蔓延開來,以固體的形狀販售;至於以飲料的形式享用,則是調和在熱水或牛奶之中,有時也會加點葡萄酒。英國文學家塞繆爾.詹森(Samuel Johnson)喜歡在他的巧克力裡加鮮奶油或融化的奶油。不過最受歡迎的添加物還是糖,因為不僅可以除去飲料的苦味,而且不會改變或掩蓋其他配料的味道。
所以,加了甜味與香料的巧克力,就這樣在歐洲的消費者中流行起來,在一七七○與一八一九年之間,歐洲的可可進口交易,因亞馬遜地區的產量提升而蓬勃發展,足足多了五○%。然而巧克力的售價仍然昂貴,是專屬於那種慵懶仕女們一邊化妝打扮,一邊小口啜飲的飲品,直到荷蘭、英國、瑞士和美國的工廠克服了各種技術問題之後,巧克力才真正大受歡迎。
第一個問題,如何處理可可脂。可可脂佔據可可豆的成分一半以上,除非用澱粉類的添加物來吸收,例如馬鈴薯粉,否則可可脂的油會浮到飲料表面,看起來一點也不吸引人。吉百利(Cadbury)是英國貴格會(Quaker)創立的公司,後來變成全球性的巧克力帝國,一開始是生產一種混合的可可糊,品牌就叫作「冰島青苔」(Iceland Moss),具有苔蘚狀的特徵,結果一敗塗地。理查和喬治.吉百利是讓公司大逆轉的兄弟,他們決定放手一搏,用剩餘的資金買進了荷蘭可可製造商范豪頓(Casparus and Coenraad van Houten)發明的脫脂機。一八六六年底時,終於成功除去了不必要的油脂和馬鈴薯粉,理查跟喬治開始販售吉百利可可精華,他們在宣傳中說,這個產品「完全純正,所以最好」,堪稱完美的推銷用語,因為有太多的可可摻假案例,例如用磚沙來染色等事件,而這些醜聞彷彿就像免費廣告一樣,使吉百利因大眾對其他不肖業者的焦慮而獲益。
吉百利兄弟也知道,被分離出來的可可脂能夠做成可食用的巧克力產品,與暗褐色的可可糊、糖混合之後,發展出一種可食用巧克力的上乘形式,放在理查.吉百利所設計的花俏盒子裡上市行銷。簡樸的貴格會教徒,居然發明出最媚俗的包裝情趣,或許是件弔詭的事,但生意歸生意,而且理查在精心安排情調方面,顯然有著藝術家般的天分。每每打開他裝飾華美的盒蓋時,便會釋放出一股巧克力的香氣,還有杏仁、柑橘、草莓等水果芬芳,從甜美的糖果裡散發出來。而看到這些糖果依傍在心型的情人節禮盒中——這是理查.吉百利的另一個發明——誰能抗拒這種巧克力與包裝的浪漫組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