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人愛在神明面前發毒誓、咒自己死?走遍大小宮廟20年,他道出最感慨發現

2017-09-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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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之間發生糾紛,通常有三種途徑解決。第一種是請里長、村長、社區主委調解,例如誰家漏水到誰家,私下聊聊解決。第二種是到法院按鈴控告,很有錢的人就請個律師跟你告到底,但小老百姓沒辦法這麼做,寧願到廟裡去跟神明「告陰狀」,這就是第三種方式,可視為一種廣義的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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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城隍廟中,「放告」兩個字非常霸氣,代表你有什麼冤屈,儘管來跟神明告。(圖/康豹提供)
台南城隍廟中,「放告」兩個字非常霸氣,代表你有什麼冤屈,儘管來跟神明告。(圖/康豹,研之有物提供)

許多有冤屈的民眾,會主動來告陰狀,大部分是法院較難定奪的民事案件,例如複雜的夫妻外遇、家庭糾紛、沒有收據的倒會等等。

在新莊地藏庵,有懂得六法全書的「筆生」會幫需要的民眾寫「牒文」給神明告陰狀,初估一年之內約寫了三千多份。牒文的內容像是官方文件,白話文結合文言文,有一些法律用語和神明的名字,由筆生記載著某某人幾月幾號來跟我說……,請神明(地藏王、大眾爺等等)幫忙來查這個案件……。

十年前新莊地藏庵只有一位筆生幫忙寫牒文,現在有五位,民眾甚至需要抽號碼牌。(圖/康豹提供)
十年前新莊地藏庵只有一位筆生幫忙寫牒文,現在有五位,民眾甚至需要抽號碼牌。(圖/康豹,研之有物提供)

筆生為了確保民眾所言屬實,通常會要求民眾先去法院按鈴控告,或是拿財務糾紛的收據來,或是先擲茭杯取得正當性,這些步驟都是為了避免助紂為虐。

這些來跟神明告陰狀的人,通常一開始都表情生氣、痛苦,但是也不能在筆生面前謾罵,要跟筆生講清楚冤屈的來龍去脈。在講述的過程中,從口語轉化成文字,情緒化的語言變成規範性的語言,和神明告狀完情緒會變得比較緩和,因為信徒的冤屈有神明在聽、同時當事人也在證明自己的清白。

在等待神明受理案件的緩衝期間,當事人的糾紛有了重新調解的機會。

信徒跟神明告完會不會去跟對方放話?一定會。當事人的情緒緩和了、對方也知道神明介入了,有機會重啟談判。例如原本要不回來的一百萬,重新談判先從三十萬來還;或是原本老公有外遇不承認,現在知道有神明在看,就有可能乖乖回家。

民眾在新莊地藏庵告完陰狀、事情解決後,寫給神明的感謝狀。(圖/康豹提供)
民眾在新莊地藏庵告完陰狀、事情解決後,寫給神明的感謝狀。(圖/康豹,研之有物提供)

無論是化解悲情的受難儀式、明辨是非的神判儀式、重啟調解機制的告陰狀,表面上是個宗教活動,事實上都在處理心理問題、社會問題。

研之有物執行編輯/林婷嫻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研之有物(原標題:人們為何在神明面前發誓? 專訪康豹服務改善)

責任編輯/鐘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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