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遭賓士撞飛斷頸不治!律師揭18歲無照富少超慘下場,不只違法還要加重這刑責

2021-03-1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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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將面臨甚麼刑責?(示意圖非本人/Gellinger @pixabay)

無照駕駛將面臨甚麼刑責?(示意圖非本人/Gellinger @pixabay)

台中在兩週前發生了一起車禍,一名18歲的高職生開車經過路口時,疑似因為車速過快而撞上穿越路口的機車,導致機車騎士重傷命危,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後9天後仍傷重不治,而這名機車騎士的朋友也在網路控訴該名肇事的汽車駕駛並沒有駕照,事發一週後才由父母出面發言,期間都沒有任何的慰問或表示,讓他們非常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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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開車或是騎車上路都須要有駕照才是合乎法規的,而無照駕駛的問題不只是違法,更可能會因為駕駛觀念與法規認知不足而導致事故,造成他人或自己的人生、家庭因此而破碎,因此領有照後再駕車上路是非常重要的。

而這起事故中無照駕車的駕駛除了可能面臨賠償外,是否會另外有其他刑責需要面對呢?

如同前面所說,無照駕駛是違法的行為,而這次事件中汽車駕駛不僅為無照駕駛,甚至還造成他人嚴重受傷,因此可能違反的就不只是交通法規這麼簡單了,除了違反交通法規外,還可能會有刑法的問題產生,而這次車禍的汽車駕駛可能違反的法規有以下幾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幾款情形,若有違反將可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的罰鍰,其中未領有駕照(無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就是其中一個。此外,像是持有機車駕照卻去開車,也是屬於該條的處罰情形之一,因此大家千萬別以為駕照可以直接通用,若被警察抓到到,可是得賠上一張數千元的罰單。

刑法第284條

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因為在這次的車禍中,汽車駕駛撞上機車騎士造成機車騎士嚴重受傷,因此就會產生傷害的問題,而通常在車禍當中造成他人受傷,會以過失傷害來進行討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規定:「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因為汽車駕駛是無照駕車,本來就已經是違法的情況了,再加上還因此造成他人嚴重受傷,情況更為糟糕,因此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便規定!若有這樣的情形,會將其應負的刑事責任加重其刑是二分之一,已加重刑期的方式來處罰並警惕行為人。

大家都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故,一個正要邁向社會的新鮮人,可能因為這次的意外車禍造成一輩子的傷害及遺憾,人生的藍圖很可能因此而徹底被打亂,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會是嚴重的打擊。希望傷者能夠盡快復原、汽車駕駛也能在車禍責任釐清後,負起該負的責任,也希望他能在這次的車禍中學到教訓,能夠懂得安全上路的重要性。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原標題:無照駕駛不只違法,還會加重刑責?)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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