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佛教並沒有禁止教徒吃肉, 只是禁止殺生。僧人的食物大多是化緣得來, 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原本沒有特別的禁忌。較早禁止佛教徒吃葷腥的是南朝梁武帝蕭衍,做為虔誠的佛教徒,他強烈主張禁殺生和肉食,曾撰寫〈斷酒肉文〉六首,在文章中引用《涅磐經》中的話:「迦葉,我今日制諸弟子不得食一切肉。」
出於對眾生的慈悲心,梁武帝堅決宣導素食,還動用權力懲罰依然肉食的佛教徒,「若云食菜為難,此是信心薄少。若有信心,宜應自強,由決定心,菜食何難!菜蔬魚肉,俱是一惑。心若能安,便是甘露上味,心若不安,便是臭穢下食。」梁武帝率先示範,每天只吃一食,內容只是「豆羹粗糲」而已。不過,梁武帝時期,禁止肉食僅限於佛門,未延及一般民眾,因此在佛門之外,對一般人的飲食生活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日本的情形就不同了。從七世紀末開始,連續幾任天皇都成了虔誠的佛教徒,嚴守佛教的「五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中首要就是不殺生。六七三年篤信佛教的天武天皇即位,即位之前,他曾一度出家到吉野做僧人,登基後,在全國廣播佛教。
有感於佛教五戒中的不殺生,676年下令全國禁止肉食,「詔諸國曰,自今以後,制諸漁獵者,莫造欄阱,及施機槍等之類。亦四月朔以後,九月卅日以前,莫置隙遮、梁。且莫食牛馬犬猿雞之肉,以外不在禁例。若有違者罪之。」意思是,狩獵捕魚者今後不可設置陷阱,不可用投槍或各種機關來獲捕獵物,自四月至九月期間,不可設置梁等水中阻攔物。詔書中禁止食用的牛、馬、犬、猿、雞都是與人非常親近的類似家畜(除了猿),而其他則不在禁食之列,換言之,山林中捕獲的野生動物並不在禁止行列,河海湖泊中捕撈的水產品也不視作有生命之物。詔書中說「違者罪之」,未明言如何定罪,做何等處罰。由此看來,與我們所理解的禁止葷腥(即一切動物)還是有頗大的差異。
奈良時代的貴族飲食中,幾乎沒有四隻腳的動物
奈良時代聖武天皇更是深深皈依佛教,他在737年下令禁止屠殺禽獸,但效果並不顯著,於是743年正月再下詔書,規定自該月14日開始,77日內禁止殺生並嚴禁一切肉食。但天皇的權威似乎有點不夠,之後七四五年九月再次發布詔書,規定三年內禁止捕殺一切禽獸。
奈良時代中後期即位的孝謙天皇是女性,也信佛,主張禁止殺生,她的任內也曾下詔禁止殺生和肉食。自七世紀後半期至八世紀中後期,幾乎歷代天皇都一再下令禁止肉食,雖然開始時民眾不願遵守,才有屢屢下達禁令的記載,但經過信佛的歷代天皇一再努力後,至少在王宮貴族的飲食中,四腳動物基本絕跡,偶爾會有少量的飛禽,京城內也不再有任何肉類的交易,在奈良和京都東西兩市的食品交易品目中,沒有出現任何肉類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