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山上的一陣松濤,驚破了空山的寂靜。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這不是徐志摩寫的,而是徐志摩的好朋友胡適所寫。從這首新詩看起來,胡適似乎也是很浪漫的人。他當然是,不過,這是他寫給三嫂妹妹曹誠英的新詩,不是給老婆的。通常胡適叫曹誠英為表妹,而表妹稱呼他為「靡哥」(胡適的小名叫做嗣靡)。胡適跟太太江冬秀在1917年結婚時,曹誠英還是四位伴娘其中之一,所以胡太太與表妹當然早就熟識。
寫這首新詩時,胡適33歲,是兩個孩子的爸爸。曹誠英21歲,剛結束一段婚姻。她在17歲那一年結婚,但是因為沒有生育,頗遭婆婆冷眼看待,於是在哥哥資助下,獨自到杭州念女子師範學校,而丈夫立即納妾。曹誠英頭也不回,立刻與先生離婚。
胡適的婚姻,是在母親的安排下訂婚的,那年胡適13歲;但直到13年後,也就是胡適拿到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而且回北京大學任教,才與江冬秀結婚。對於胡適而言,這門婚事當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基於對母親的孝心,新派的胡適,還是與這位不熟的未婚妻結婚。胡適的母親,就是國中課本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娘什麼,老子都不老子了」的那位娘。一開始胡適確實是因為愛而結婚,但卻是因為母親的愛,而不是對老婆的愛。至於後來的幾十年,他是不是真的愛老婆,除了他們,其實沒人知道。
在胡適與曹誠英開始這段感情之前,即便胡適名滿天下,又是北京大學教授,江冬秀也從來就沒懷疑過胡適會有外遇。而在結婚之後,胡適與江冬秀陸續生了兩個兒子與一個女兒,似乎也是幸福美滿。胡適的兒子叫做胡思杜,這個容易理解,因為胡適的老師是杜威,思念老師,所以叫做思杜,也是合理的。但是女兒叫做胡素菲,這就特別了。原因在於,胡適在美國念書的時候,認識了民國第一才女陳衡哲。陳衡哲,美貌過人,又提倡女權,還是中國第一個女性大學教授,她的筆名就是莎菲。當年陳衡哲很喜歡胡適,但因為胡適已經有母親代訂的婚約,他又不敢違抗母親,最後還是與陳衡哲分手。為了紀念這段感情,胡適索性就把女兒叫做素(思)菲,老婆不知道這是思念初戀情人的名字,也就這麼蒙混過去了。
不過,即便有二個兒子與一個女兒的加持。胡適還是與表妹在杭州有婚外情,而且表妹懷孕。這時候,胡適決定向江冬秀自首,把所有事情和盤托出,希望太座可以成全他的感情。然而,江冬秀沒想到自己的伴娘竟然成為情敵。原本還以為表妹代替自己在杭州照顧先生,也不疑有他,但竟然發生感情。據說江冬秀在先生自白以後,立刻拿起剪刀,對著先生說,她絕對不離婚,如果要離婚,她會把孩子殺死,然後自殺。胡適眼見太太這麼激烈,於是放棄與表妹在一起的念頭,決定回歸家庭。而曹誠英則是到美國康乃爾大學攻讀農學碩士,並且由胡適另一名女友,也就是韋蓮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