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我在門診實際遇到的例子,個案A說:「醫師,我好討厭我先生,每天都很憂鬱。」
我:「那可以離婚或『卒婚』啊!」
個案A:「可是他都不答應,死都不離。」
我:「那學日本人的『卒婚』啊!分居!」
個案A:「家裡有多的房間,連想分床睡他都不肯。」「昨天他出門三天,我好高興,立刻把所有的被子跟床單拿去洗,把他的味道都洗掉」
「或許,是妳上輩子做了對不起他的事,所以這輩子來還債。」我用輕鬆的語氣半開玩笑說。
她:「醫生,那我上輩子一定做了很壞的事,不可能!」
我:「或許,是妳上輩子,上上輩子,甚至上上上輩子都欺負他!」
她:「醫生,你不要鬧了,怎麼可能?」
「人家催眠治療都是這樣說的啊!」我只是用幽默在安慰她,但是信不信由你,根據心理學的「正義原則」,這樣的安慰會有減輕痛苦的效果。
從上圖我們可以看到「憂鬱症」假如沒有治療可以拖24個月,甚至於更久,像類似這種在生活上很不愉快的事情,甚至拖上好幾年都有可能,很多人說「想開點就好」,說的容易,但換成妳自己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下面是另一個真實案例:
個案B:「醫師,我跟男友分開一年了,每天還是想他,都很憂鬱。」
我:「那為何分手呢?」
個案B:「他賭博輸了好幾百萬,我的積蓄都幫他還債了。」
我:「你們還有再聯絡或見面嗎?」
個案B:「很少,可是我每次都會想到去年他陪我走過手術,天天照顧我。」
我:「他是妳第一個男朋友嗎?」
個案B:「嗯!唯一的一個!」
所以,她一直陷在難忘舊愛的漩渦,雖然明明知道那個男生個性有問題,但寧可選擇相信,保留復合的希望,走不出來,一直到一年後才來看診。
從上圖各位可以看的到,這個病人即使經過治療,要是沒有打開她的心結,很容易變成只有部分的復原,「輕度的憂鬱症」,可以持續很久,所以需要心理治療。
很多人會問我一件事情:「醫生你建議我要心理治療,這表示我很嚴重嗎?」
其實不是這樣的,我們來看看幾個需要心理治療的例子:
一、兩性關係上的困擾
老是愛錯人、每次都愛到壞男人;老是愛沒結局,好像都快成了,可是對方就是覺得想要結束關係。
二、親子關係
尤其青少年問題,常常要趁早進行;有些時候是跟一些比較年長的父母親的關係,在老年化的社會中越來越多。
三、職場適應不良
霸凌、社交障礙、缺乏人際關係,最後變宅男宅女,甚至沒有辦法去工作。
四、夫妻之間的溝通障礙
失婚或另一半外遇後的調適。
五、創傷事件
驟失家人或朋友、喪失你的摯愛;或被性侵之類的創傷事件。
這些例子真的都很嚴重嗎?剛開始失業幾個月,宅在家中打電玩,嚴重嗎?要是一年後依然如此呢?像在美國,甚至於離婚之後,小孩、青少年他們會接受心理諮商,幫助他們度過父母親離異之後的生活上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