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有兩件事讓我即使移民多年仍舊驚豔不已,每次想起心頭依然溫暖:一個是斑馬線,另一個就是博愛座。
「小心,有車!」來澳洲找我玩的大學同學K一把抓住我的後背包,硬生生把一腳已踏上斑馬線的我拖回路邊。
說時遲那時快,車子在我們眼前、斑馬線之前,穩穩停下,司機送出「你們有要過嗎」的眼波。
這下換我把K往前拖,「他本來就應該要讓我們的啦!」K緊張地挽住我的手小碎步快走,不可置信地問:「怎麼這麼好?沒有紅綠燈車子也會讓行人喔?」
當然,這可是斑馬線,管他瑪莎拉蒂還拉妹都要停下來讓我!
無論交通多繁忙,在澳洲斑馬線隨時想過就過
澳洲的斑馬線不在紅綠燈路口,而是在所有沒有紅綠燈但經常有行人穿越的地方。有紅綠燈的路口反而會畫兩條直直的線,像框出停車位那樣框出行人行走區,姑且稱為「沒有斑馬線的斑馬線」。澳洲的行人號誌燈也沒有讀秒,前陣子在雪梨市中心似乎看到一兩個,滄海之一粟,澳洲人甚至不知道那在倒數什麼,竊竊私語地互相討論著。
說到澳洲的行人號誌燈,綠燈亮起人就走,紅燈卻沒這麼阿莎力。號誌燈由綠轉紅時相當不乾脆,它不直接轉紅,而會先變成閃閃閃的紅燈,閃完了才變成實實在在的紅燈,搞得人家很緊張又不知道是在閃什麼?會閃到哪時?
很多人以為閃紅燈的意思是「快紅燈了,要過快過」,遠遠看到閃紅燈就全力助跑加衝刺,殊不知閃紅燈是為了警告那些雙腳已經踏在(類)斑馬線上正在過馬路的人:「要紅燈了,快點到達彼岸或回頭是岸。」要是你根本還在人行道,腳還沒踏上不像斑馬線的斑馬線,閃紅燈傳遞的訊息是:「要紅燈了,來不及了!不准過,請等下個綠燈。」如果自以為閃電麥坤硬衝讓交警見到,可是會開單罰款的,是一條值得留意、挖了個大洞給行人跳的澳洲交通規則。
斑馬線不一樣,行人隨時想過就過。無論交通如何繁忙,所有車輛看到斑馬線上的行人就和太監宮女偶遇皇上得蹲到路邊一樣停下來等你先過。
我還小時,我媽因為穿越馬路被撞斷一條腿,深悔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做了最壞示範,從此非常強調守法的重要,寧可多走幾百公尺過斑馬線也絕不再穿越馬路,間接造就了我很不會過馬路的人生缺陷,在澳洲體會了斑馬線的神奇魔力後宛如獲得救贖,沒紅綠燈沒關係,踏上斑馬線我就是自己的神。
在澳洲開車,遠遠看到路中間有斑馬線就要立刻注意兩邊是否有準備過馬路的行人或可能要過馬路的行人,交通規則也清楚表明「靠近斑馬線時,必定要降到可以隨時停下來的車速」。行人只要優雅地踩上斑馬線,就能不慌不忙、不疾不徐、不卑不亢地抵達對街,讓每一次過斑馬線都成為尊貴的高級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