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對親密關係最美好的幻想,莫過於找到一個最愛並且也愛我的人,幸福地度過餘生。但是在時隔多年,經歷很多之後,我發現墜入愛河這件事情並不困難,但是如何與他相處,相愛地過完餘生卻成了困難且艱鉅的挑戰。
「親密關係本就是一樁難於預測的事」
雙方或許在第一次見面時就確認彼此是自己想要的人,因為愛,所以他們想結婚,所以他們想生孩子,所以他們想計劃共度一生。可是當他和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以後,「相處」就來了。
人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是真正束縛人生的,並非手上的戒指,而是生活本身。生活中日復一日的柴米油鹽,就如同巨大的枷鎖,所以在最初的吸引力淡卻之後,不鮮見很多夫妻漸漸地因為生活中的爭執與衝突而分手。從曾經熱戀的伴侶變為陌路人,這不禁讓人思考,他們究竟怎麼了?
「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我真的受不了」
很多人都把爭吵或者是衝突歸結於親密關係結束的主要原因,但是,值得想的是,很多時候衝突本身並不是問題,人們如何處理衝突才是真正的問題本身。
心理學的研究顯示,衝突很多時候是改善親密關係的機會,而真正導致關係走向終點的則是雙方對於衝突的消極處理方式。
美國知名的親密關係心理學專家Dr. John Gottman發現,親密關係雙方在爭吵和衝突處理中會出現一些「最具破壞力的行為模式」,它們會傷害親密關係,特別是長期的關係如婚姻。Dr. Gottman 將其研究用於臨床個案,發現其中有四種行為模式對關係破裂(如離婚)的預測準確率高達93%。
這四種行為模式包括:
指責(Criticism)
指責是關係雙方在處理衝突時,最常使用的一種行為。它指代的是在面對衝突,批評對方時,說話者並非針對事情本身,而是上升到對個人品行的攻擊;例如,他平時不幫助你做家務,你直接對他說「你總是這麼懶。」一些其他的例子包括「你總是那麼笨」;「你太自私了」;「你真沒用」;「你從不照顧人」等等。當對另一半說話時,若發現包含「總是」,「從不」,「從來」等等字眼,那很有可能你在指責他。
羞辱 (Contempt)
羞辱指代的則是用一種無禮的和辱罵的方式去指責別人,這包括諷刺,挖苦,嘲笑,取笑以及貶低,直呼大名等等有敵意的行為。在Dr. Gottman看來,羞辱是顯示關係危險最具有殺傷力的信號,並且它的殺傷力比其他三個都要大得多。
自我防衛(Defensiveness)
自我防衛又稱為反抗,指代的是想方設法為自己的行為或者態度辯解,比如逃避責任,找藉口,反擊對方等等。自我防衛的行為也是人們在面對衝突時候本能的一種自保行為,但是通常它只會讓衝突進一步升級,因為防衛態度往往會讓另一方感覺你不接受他所說的一切,在指責他,並且在迴避自己在這個衝突中所需要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