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電池不是「電池」,碳權也不是「權」!專家揪綠能的錯誤觀念,多數人都搞錯了

2022-03-2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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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釋,碳權不是「權利」,不像股權一樣可以轉換成為金融商品,反而更像是像是石油、黃金等大宗物資。(AP)

專家解釋,碳權不是「權利」,不像股權一樣可以轉換成為金融商品,反而更像是像是石油、黃金等大宗物資。(AP)

綠色產業裡面有個很經典的錯誤翻譯,我們現在都說「太陽能電池」,但太陽能電池事實上並不是電池,它並不儲能,這只是因為它的英文名字是Solar cell,英文用cell形容的是它的單位,不是說它像電池一樣能儲存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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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悲劇一直到二十幾年後的今天都仍然造成外行人的錯誤理解,禍不單行,同樣的積非成是再次降臨碳權。當二十幾年前碳權飄洋過海來到臺灣時,被翻譯成了聽起來像是一種「得到什麼東西的權利」。

一聽到什麼「權」,我們多數人會想到的是類似股權的東西,英文叫Equity,代表擁有獲得分享某個公司未來獲利的一個權利。股權被轉換成為金融商品,就可以進行各種商業行為。世界上每一種金融商品的設計,都是為了背後的資產獲利增長,因此當我們聽到碳權,直覺就想一定是類似股權的東西可以拿來投資賺錢,於是市場現在就高潮了,整天都有人來綠學院問公司如何取得碳權。

但是碳權的設計跟其他金融商品的設計邏輯相反,別人是為了增長,可是碳權的設計不僅不追求增長,還打算消滅它,這就是在暗示它不應該叫做碳權。

所以如果在不理會碳權存在的市場脈絡之下,我們應該把碳權理解成像是大宗物資(commodity),例如石油或黃金,也可以想成像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總之,就是ㄧ些有限定存量的東西。所有參與者對於這個產品有不同的價值看法,所以有人做多,也有人做空。所以任何適合大宗物資金融商品的設計,比較合適用來包裝碳權。

放在市場脈絡之下,碳權應該叫什麼名字?

碳權應該叫什麼名字?我們之前說斯斯有三種,碳權則有兩種:

第一種碳權:強制性市場中的排放額度

這裡的碳權,英文叫做allowance,是排放額度。政府設定了減量目標,並進一步把允許排放量當做一種籌碼(碳權)發放給受管制者;以這些碳權做為標的,可以進行碳交易。

舉個例子,如果天龍國塞車太嚴重,政府希望減少馬路上的車子,於是宣布每週二、四、六只有車號為雙號的車輛可以上路,週一、三、五只有單號的車輛可以上路,當日原本可以上路的車子若願意犧牲不上路,可以把這個權利賣給原本無法上路的車子。如果開車的需求實在太強勁,結果就會是這個權利的價格持續攀升。如果大家都想賺錢,而克制自己上路的需求,自然就都不開車了,每個人都想把權利賣掉,而不想買進權利,最終的結果就是權利的價格下降了,上路的車子減少,政府就達到了最初的政策目的,這就很像碳權。這裡的前提條件是政府出面當莊家。所以碳權這種金融商品,必須有政府出面擔保,並給它合適的法律定位,否則像敘利亞這樣一下子國家就毀掉了,就算有碳權也都直接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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