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五十五年前,美國聯邦航空總署推出第一項航空保安計畫,隨機安排受過高度訓練、穿著便服的空警登上飛機,而如今有位男子在紐西蘭奧克蘭登機,準備前往卡達首都多哈。耶誕節已近,紐澳地區氣候溫暖,但他的最終目的地是冬季傍晚四點的倫敦。他隨身攜帶一本空白的英國護照、一台筆記型電腦、一本文件夾。
雖然他沒帶傳統武器武裝自己,只帶著前述的隨身物品輕鬆通過安檢,但接下來十七小時的航程期間,他會是最危險的乘客。QR921班機降落於杜哈後的一年期間,他在機上的作為導致數十個國家刊出成千上萬篇的新聞報導和社群媒體文章。飛機著地之時,沒人知道有東西被釋放出來了。然而。男子卻若無其事,繼續行程。
那個人就是我。我也沒理由要做那件事,我發誓自己不是刻意為之,我也沒理由做那件事。在那之前,我的日子向來過得不錯,有幸接受良好的教育,先是就讀劍橋大學,接著在全球巨額融資的第一線工作。我的兩個孩子十分出色,另一半也非常支持我。我在紐西蘭創辦的信託公司正在成長茁壯,而紐西蘭風景優美、文化多元、機會豐富,在此成家立業,有如贏得人生樂透。我可以沉浸於休閒娛樂,例如收藏藝品,努力整修古典遊艇,在豪拉基灣的島上種植葡萄並釀製葡萄酒。
我一生無虞,接著我卻親手推翻一切。
登機時,我帶著一件看似無害的物品,而我和許多人的生活就此改變。《經濟學人》雜誌有篇文章報導了兩項研究,加拿大和英國的上班族都是標準的五天工作制,而研究發現,在常見的一天八小時上班期間,員工有生產力的時間長度只有一小時半到兩小時半。我身為管理約兩百四十人的業主,嚇得目瞪口呆。我想了想,明白了一點,雖然我們確實已為不同的職位與事業單位制定產出的指標,但是這類指標並未普及,我的有些員工確實有可能一天只有幾小時有生產力。我算了算,根據我的理論,如果每位員工平均每天約兩小時半有生產力,那麼身為雇主的我只要每天另外再多拿回四十分鐘的生產力,那麼四天工作制的員工產出就相當於五天工作制的產出。如果我成功了,生產力就會保持穩定,獲利也會保持穩定。但有一點無從預測,我不曉得每週多放一天假會對員工的幸福感與態度帶來什麼影響。
這就是 100-80-100 準則的開端。員工達到百分之百的議定生產力,只要有百分之八十的時間是花在工作上,就能領取百分之百的契約薪資。我寄電子郵件給人資協理,說明這個突發的奇想,最初她以為我是在說笑,還把郵件給刪了。幾週後,我回到紐西蘭,向她保證我是認真的,我們開始調查哪些領導者已經贊同四天工作制的好處。太陽底下絕對沒有新鮮事嗎?結果發現我提出的四天工作制是全新的概念,因為這概念從來沒人精確驗證過。很多公司都試驗過標準的全職工作模式,例如把四十小時的工時壓縮在四天,或者減少勞工的工時並且降薪。然而,100-80-100 的計算法──強調生產力,不只是工作和生活達到平衡而已-是一場宏大的實驗,連我的領導團隊也多半視之不可行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