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去世了,該如何辦理繼承遺產是個頭痛的問題。遺產繼承流程這麼複雜,要跑這麼多機關,應備文件缺了一個又要改天再來,真的好麻煩。本文整理完整遺產辦理流程、應備文件和注意事項,讓你一次就搞定!
遺產繼承流程總覽(繼承登記流程)
辦理遺產繼承主要有以下7個流程,需分別至不同機關辦理(各流程細節詳後述):
1.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即除戶證明)
2.國稅局:查調死者財產、所得及兩年內贈及金融遺產等資料
3.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非必要流程)
4.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繳納遺產稅
5.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有無欠繳房屋稅、地價稅
6.戶政事務所:申請繼承人印鑑證明(非必要流程)
7.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遺產繼承登記
第1步: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申請除戶戶籍謄本)
首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辦妥死亡登記後,可同時申請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繼承人印鑑證明。這些文件可以多申請幾份(建議3份以上),之後會用到。
只有房屋土地遺產欲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才需要申請印鑑證明,如果是一般繼承登記(即按照應繼分來繼承)或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可以不用申請印鑑證明(差別詳第7步)。
應備文件:
1.死亡證明書正本
2.戶口名簿正本
3.死者身分證正本(如遺失則免附)
4.配偶身分證正本(須換證之配偶身分證相片1張)
5.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提醒事項
1.死亡登記除可到死者戶籍地戶政所辦理外,自民國104年(2015年)7月1日起得向全國任一戶政所申請登記。
2.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的記事欄勿省略。
3.印鑑證明的申請目的(用途)可以寫:「繼承」或「分割繼承」或「不動產登記」或「不限定用途」。
第2步:國稅局(查調死者財產、所得及兩年內贈與及金融遺產)
此步驟在確定死者的財產狀況,作為申報遺產稅的依據。
請注意,申請到的財產清單僅是國稅局所掌握的財產,並非最完整的內容。該財產清單內容可能因為時間差尚未更新而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務必要再次確認。
此步可一併申請調查「金融遺產」資料。透過國稅局發函查詢死者存款、保管箱、投資理財帳戶、上市櫃及興櫃股票、短期票券、期貨部位、壽險保單、基金及信用報告、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一次申請即全部清查(免費)。申請時地址務必確認寫對,否則怕無法收到回函。
約1個月左右後會收到各金融機構的回函(如果金融機構查無財產,則不會寄通知),此時取得的應是最新資料,可能跟國稅局的遺產清單有出入,要比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