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產業與其說是一種新行業,不如說是具理念、創意的人文活動。文創的精神在於強調產業發展要有文化思維,藝文團體也可兼顧應用與行銷的部分,提高產業品質與競爭力,擴大文化影響層面。政府財經部門、企業界,甚至藝文團體都可從文創產業的角度投資、創造與經營藝文空間與展演活動,唯獨文化部門不能以文創作為核心業務,而以「文化」內涵作主軸,執行保存、傳承文化資產,鼓勵藝術、文學創作,提昇國民人文素質;國家具深厚文化基礎與人才養成管道,設計、電影、出版、工藝、表演藝術、數位內容、觀光產業就會生生不息。日本與歐美許多文化大國一樣,不見得把「文創」掛在嘴邊或化為口號,然其工藝、設計產品、建築設計、空間氛圍,讓人處處感受到豐富的文化內涵及具有創意的產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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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幾乎已被等同財團化、紛擾不斷的BOT來看,淡水的雲門劇場是台灣第一個由政府和民間合作興建的劇場BOT案,由雲門籌措經費、規畫設計,並取得40年營運期,期滿後可再續約10年。劇場硬體工程費用達6.6億元,都是來自於企業與民間的捐款,劇場的一面檜木牆,上面密密麻麻刻上捐款人及其捐獻金額。
政府促參法主要針對企業投入公共建設,講究的是回收,如何看待表演藝術?端看「業主」--公部門的態度而定。雲門在興建新劇場過程中與新北市政府歷經多次討論與協商,終於大功告成,雲門的例子為藝術的BOT或ROT,提供一個可能性。
另外,台灣的藝術節多如牛毛,相關論文、報導也層出不窮,然而至今仍找不到一個深受藝術界、平民百姓期待的藝術節。雲門未來的展演,本尊活動加上國內外藝術家的展演,無須刻意冠上「文化節」、「藝術季」之類口號,就能自然營造實質的藝術節(或其他名目的展演活動),原因明顯地在於林懷民個人的創造力與號召力,以及雲門在國際間長期建立的聲譽。
雲門新劇場也將為政府部門、表演藝術界近來推動的定目劇場提供典範。目前公部門對定目劇場的概念多捨本逐末,重「果」不重「因」,偏重「形式」而輕忽「內容」,政府補助了幾個表演團體演定目劇,最後都因為空間、營運等問題不了了之,定目劇場也淪為空洞的口號。雲門新劇場有空間、周邊藝文措施,有日常排練、人材培育活動,也有經常性演出,要推出定目劇並不困難,定目劇場也能水到渠成、自然彰顯。
淡水的雲門確實為文化口號充斥的當代台灣作了一個意義深遠的現身說法。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