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監獄受刑人朱漢宗前往工廠工作時,利用中午休息時間脫逃;彰化監獄指出,朱男因表現良好,符合自主監外作業規定,可自行往返作業及監禁處所,警政署已發布查緝專刊查緝。
彰化監獄13日指出,朱漢宗因犯下多起竊盜案,被判有期徒刑4年1月5天,民國108年12月24日到彰化監獄服刑,原訂113年1月14日服刑期滿,110年因表現良好,被遴選可執行自主監外作業,而朱男上午前往彰濱工業區一間玻璃工廠工作時,利用午休時間趁他人不注意時脫逃。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公布的刑事裁定書,朱男108年7月至109年9月,在台北市以及彰化縣共犯下18起竊盜案,除在台北市多間娃娃機店竊取娃娃機台裡面的硬幣外,也曾在彰化縣開走沒有拔下鑰匙的貨車,犯下竊盜罪遭判刑。
刑事局網站資料顯示,朱漢宗特徵為右眼下有痣,在彰化監獄受刑時趁自主監外作業脫逃,可能在全台竄逃。
責任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