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癌症病患藉由「短期住院」申請理賠癌症用藥的議題浮上檯面,受限於一般住院醫療險「未住院不理賠」的給付條件,短期住院成為醫師與病友之間的某種不成文的默契,然而,從健保署啟動稽查可見此種方式並非保障保戶權益的適當作法。壽險公會呼籲民眾應如同透過健康檢查來找出身體潛藏的病灶般,透過保單健檢來查找保障缺口並適時補足,以建立個人或家庭更健全的保障。
醫療險的前世今生
我國自1995年實施全民健保制度後,健康險商品市場非但未受影響,反而呈現穩定成長的趨勢,這應與健保給付制度不斷檢討調整、個人健康保障及醫療品質需求意識提升,以及日新月異的治療及用藥選擇所造成自負醫療費用攀升......等因素密切相關。
壽險公會於2023年8月27日發布的新聞稿中,首先便宣示:「保險的本質為損害填補及對價衡平,故保險業者在保險商品設計上,是基於損害類型設計保險給付項目,並參考過去的損害經驗,訂定保險費率向保戶收取對應保險費。」因此,各式保險商品依其保障範圍與給付設計賦予各保險商品有不同的保障定位。為滿足最基本之住院醫療費用保障需求,保險業訂定了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日額型/實支實付型)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以供業者作為設計基本住院醫療保障商品之依據,並從而衍生出癌症醫療、手術醫療等特定醫療主題保險商品,使保戶可在基本住院醫療保障之基礎上依需求添補保障額度。據上,保戶能依其保障需求添購對應的保險商品,始能以相對實惠的價格取得所需保障。如欲以單一商品包含所有保障,則可能因為費率水準影響可負擔性,或者因包裹式設計而購買了不符所需的保障。此外,癌症病患利用短期住院申請理賠減輕負擔,實有違背醫療險設計的精神與本意,另一方面也讓健保額外增添多餘的負擔,造成對商保及健保雙重的不公平。
醫療險商品設計與我國醫療現況息息相關,隨著癌症新療法的逐漸出現,業者也開始在癌症醫療險商品中將標靶治療、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罹癌後癌症基因檢測等療程納入保障內容。而且這些新式醫療保險商品之給付條件並未侷限於接受住院治療,可見醫療險商品設計並非無法與時俱進。壽險公會建議民眾可視自身家族病史或生活型態習慣添購新商品,或者是在既有的醫療險商品下增添附約,讓保障更周全,也更與時俱進。
保險消費者權益保障的重中之重——公平合理的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既然是攸關保險消費者權益的重點,消費者必須認知到不同保險商品都會有不同的承保範圍及理賠條件,若購買不同的商品卻提供相同的理賠,非但不公平且將損及其他投保相同保險被保險人的權益,甚至造成理賠率不合理增加而必須整體調升保費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