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老年給付只要年滿65歲離職退保,並符合請領條件,隨時都能向勞保局請領,且沒有請領時間上限,可領到被保險人死亡為止,其他給付像是生病、傷病、失能以及死亡給付都有請領年限。
勞保年金領沒幾年就過世,家屬還有2筆錢可以拿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101年12月21日修正為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不過,101年12月1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此條法律,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由2年延長至5年。
根據《旺德富理財網報導》,日前一名婦人先生去世,兩年後她才想起要去詢問勞保給付相關資訊,亡夫勞保年資累積9年又5個月,並以40100薪資級距投保,經試算可領遺囑年金12120元,還可溯及既往,最後領回超過35萬元。
勞保局表示,參加勞退新制的民眾,只要年滿60歲,何時向勞保局領取個人專戶退休金可自行決定,且無請領時效的限制;不過,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應於勞工死亡之翌日起10年內申請死亡勞工之退休金,逾期將喪失請求權。
如何查詢死亡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金額?
勞保局表示,遺屬如欲查詢死亡勞工之個人退休金專戶金額,需攜帶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及遺屬關係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
資料來源:《勞保局》
責任編輯/林俐